朝阳市科技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信息来源:科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实施后,市科技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赵凌滨为组长,副局长王化宝等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局各科室为成员单位。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了科技信息公开机制。信息公开前做到认真梳理把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认真整理需要公开的信息,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属性。同时,明确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明确办事流程,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在朝阳科技信息网上及时发布。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我局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主要是通过朝阳市科技信息网这一平台,主要设有通知通告、科技服务、政务公开、企业推荐、朝阳科技动态、辽宁(朝阳)新能源产业基地、国内国际科技动态、网上申报,网上技术市场等子栏目。坚持做到定期清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市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5号)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确定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工作要:

1、加强组织领导。制发《全市科技系统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表》、《2012年全市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序时进度,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到到具体部门。形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亲自抓,部门科室具体抓,承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2、突出工作重点。在朝阳科技信息网上,进一步加大招投标信息、基建工程、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工作的公开力度。以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和“下基层、抓落实、解难题”为抓手,建立科技政策资料库、科技项目储备库,为企业发展创新提供服务。

3、拓宽公开渠道。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以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日活动等宣传载体,及时、准确的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

4、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负责人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三、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条例》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21231日,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165条,其中:科技服务栏目9条,朝阳科技动态栏目91条,辽宁(朝阳)新能源(超级电容器)产业基地栏目5条,国际国内科技动态栏目45条,网上技术市场栏目15条。另外,我局还被评为2012年度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名同志荣获优秀信息工作者。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要求,我局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索取点和查阅室,安排有专人接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予以公开有关事项的申请。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2年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被动工作的多,主动创新的少;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信息化机构专业人员缺乏,栏目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2013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努力学习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市民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具体解决办法如下:

    一是狠抓政务公开宣传教育。进一步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泛参加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能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求机关各科室按照法定程序,围绕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依法动态公开权力运行过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依法办事,并将办事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开。

三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科技信息网建设,推进网上办事平台开发,充分利用各类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加强与群众互动和沟通,使现有各类公开平台成为与群众进行有效沟通的桥梁。

 

 

                      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