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体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信息来源:体育局

2012年,市体育局根据市委市政府《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朝阳市政务公开规定》的规定,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持以公开便民,依法行政,加强公共服务为基本要求,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狠抓措施落实,建立起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管理,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提高服务水平  

今年我局以贯彻落实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核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过学习培训,掌握了公开信息的范围、信息的填报方法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办理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完善公开制度  

我局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及时建立了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社会监督评议制度等公开举措,促进了规范化、程序化;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加强督办,对照政务信息公开条目,加强处室公开信息的督办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准确,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一年来没有因公开而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四、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在市体育信息网网站 “党务政务公开”专栏,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统产业、体育总会、单项协会、俱乐部、县区体育等栏目中,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业务工作、核准运动员技术等级情况公示等各类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工作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我局涉密文件及内部资料不宜公开。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宣传落实还不是十分到位,存在认识不足问题;二是我局政务公开相关保障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的执行,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三是加强管理,增强实效性,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体育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市体育工作动态。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工作水平的提升。  

六、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全会确定的各项工作,全民落实市体育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市体育局规范化建设,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政务公开工作文件、领导讲话等进行系统的学习,以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一定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都应及时、主动、多渠道地公开,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一三年三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