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信息来源:计生委

2012年,朝阳市人口计生委紧紧围绕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注重政务公开、权力公开,积极探索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公开质量,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重新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人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郝丽丹任组长,副主任胡志毅、李遵延、张锋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委办公室。明确了主任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责,分管副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具体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年初,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委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有力促进了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

  (二)坚持公开原则,全面及时公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全委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年初就制定了《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坚持“合法、及时、准确、便民”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切实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和更新国家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省政府、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部署,我委的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预算、权力运行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等,主动宣传省、市计生工作成果及各地工作动态情况,以进一步推进我委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满足社会信息需求,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促进计生工作。二是通过报送政务信息渠道,及时宣传“十二五”期间工作规划及今年主要任务、总体目标,全市计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三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予以公开,分析我市计生工作形势,发布我市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对国家、省计生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及时报道有关重大活动。四是通过召开重点工作通报会、公示、座谈会、印发文件或通过机关内部办公网等形式予以公开,及时发布重点工作推进结果和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工资调整、职称评定等工作的依据、标准、条件、程序、要求、结果等。五是采用召开会议等方式,指导委直各单位研究制定办事公开制度,促进其政务公开规范化发展。同时,指导委直属各单位公开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百姓办事。

  (三)建立保障机制,推进规范运行。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委印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28号》、《关于印发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的通知【2012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通知【201226号》、《关于印发朝阳市人口计生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35号》,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制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在年初分解重点工作任务时,将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列入计生目标责任管理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统一考核,与干部考核和奖惩工作有机结合,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程序,依法查处违反《条例》的规定,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督查制。由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各科室和单位应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公开的依据是否符合上级政策,公开的形式是否规范,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中暴露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了在正式公开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外,事后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查处。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工作总结及有关信息。四是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按照权力分解、责权统一、监管分离、相互制约、公开透明、集体决策、违责必究的要求,构建了严格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对全委重大决策和规范权力运行等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做到决策民主化、权力运行公开化。五是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六是完善宣传培训机制。指导委直事业单位利用开展《条例》颁布周年纪念日、政务公开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条例》和市政府及我委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制度和程序。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各类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凡是召开有关政务公开会议都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学习。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文件备案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程序,有效防止和避免了政务公开的短期行为和走过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有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各类文件及信息1014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文件及信息140件;通过设立局长信箱和咨询留言答复群众各类问题8件;以政务信息的形式向国家粮食局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共报送信息1100余篇次;在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东北网、黑龙江科技报、粮油市场报等省级和全国性的媒体播放节目和刊发稿件140余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本局没有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本局未对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工作落实力度还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主动规范运作,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四是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O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