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信息来源:建平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201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我县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定,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等文件,同时,明确规定县政府办公室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县政务公开办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担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拓宽县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全县工作动态、会议精神、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动态等信息;定期公布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等,公开县级各部门、各镇的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公布信访投诉及便民电话,为公众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在公告栏不定期公布县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在重点报道栏目,对涉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件进行及时、详尽报道。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为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作用,建立政府信息查询窗口,发布了公开目录,深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快我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的填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各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整理,全年通过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00余条;业务类信息3700余条;新闻、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等其它类信息6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2年,各公开义务主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方面的内容。

1.公开了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国家、本省、本市、本县各类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印发建平县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内容。

2.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计划

公开了2012年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检法两院工作报告等。

3.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扶贫、优抚方面的信息,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补助、低保家庭子女就学保障金发放、老年人保健补贴发放、大病重病人员的医疗救助和本县部分优抚补助调整标准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概况、教育收费、学生就业、帮困助学等方面。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在社会保险方面,公开了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等;在劳动就业方面,公布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文件;在劳工仲裁方面,公开了劳动争议仲裁、合同鉴证、信访法律法规及规章。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信息。

5.公开了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建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可通过政府部门的网站和部分开通乡镇网站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的有关栏目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

2.信息公开专栏

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等,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

3.公共查阅点

设立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本地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咨询投诉情况

全年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5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县各政府机关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不高,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多,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3年,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强化对各部门民生信息的梳理,及时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信息的公开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县乡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O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