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0 信息来源: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朝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cysczj.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7号,邮编:122000,电话:3608226,电子邮箱:lncyczj@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内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根据领导职务变化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朝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朝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准确反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方式的变化情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相关政府信息。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2013年市财政局制定了《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市财政局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管理、网站建设等做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要求。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也是形同虚设。2014年以来,市财政局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抓好各项制度办法的落实工作。目前,各项制度运行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信息查询场所建设。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设在局办公室,接受预算单位或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2014年共为80余人次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五)做好宣传培训。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财政厅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并在局内培训计划中加入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内容,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扎实做好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了《转发关于推进市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3年市本级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全市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内容、主体和时间等。通知要求政府预决算公开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直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将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预决算、市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市直各部门需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截至目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已按上级要求均在本级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2014年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涉及的部门共为66家,已进行了公开。

2.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14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朝财非〔2014174号),并在局门户网站近期文件栏目进行了公示。

3.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11年市财政局按照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清权确权、编制流程图和查找廉政风险点工作,确定行政权力168项,制作业务流程图182张,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市委市政府对简政放权和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市财政局按照要求开展了行政职权自查清理及简政放权等有关工作。截至目前,市财政局保留行政许可项目2项(代理记账机构批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待确认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审批,省厅尚未下放);在2010年行政权力事项基础上,确认下放非行政许可1项,取消其他权力23项,合并其他权力14项,内部职权调整其他权力3项,新增行政处罚15项,新增其他权力83项(含子项),另外取消收费项目1项。目前,市财政局(国资委)共有各项行政权力事项190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处罚65项,其他权力117项,同时保留收费项目1项。以上行政权力事项待上级审核确认后,将对门户网站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职权目录做相应的修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单位网站公开重点政府信息情况。为切实做好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子栏目,主要公开全市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预算草案、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及行政权力运行方面信息;在“财政动态”栏目下设置了“近期文件”子栏目,主要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文件。

(三)对政府网站重要政府信息专栏的内容保障情况。扎实做好我局对政府门户网站重要政府信息专栏内容保障情况,及时通过中国朝阳政府网站的信息发送平台,报送财政部门需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的重要政府信息。

三、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文件精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文件精神,每年年初召开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当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关注舆论热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新出台的财政政策与法律法规、新制定或修改完善的财政管理制度、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财政资金支出主要用途、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等相关财政信息,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

(二)本单位重大决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政策解读情况。

1.重要决策出台前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014年市财政局在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开展了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市财政局起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市直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实行财务统管的意见》,《朝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三公”经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等,部分制度办法在出台前,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充分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各项制度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做好重要政策解读。528在朝阳日报刊登了《规范内部控制 建立廉政机制--市财政局局长陈世英就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答记者问》,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的背景、意义、内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转载财政部或《中国财经报》等主流媒体对财政改革或财政政策的解读文章,如《助小微企业“新常态下”长久发展——解读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财税改革,迈向现代财政制度(政策解读)》等,让社会公众通过解读进一步了解新出台的各项财政政策。

(三)建立主动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功能、拓展公众互动渠道情况

1.建立主动发布机制。2013年市财政局印发了《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朝阳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新闻宣传等工作流程,建立了主动发布机制。

2.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宣传主渠道作用。局门户网站作为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网站维护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更新及维护,确保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网站栏目设置进行调整,确保网站设计符合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需要。

3.拓展公众互动渠道。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电子信箱及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安排专人负责查看朝阳市财政局政务微博网民留言情况,并及时回复。同时,认真做好市政府网站留言板、12345市长热线及民心网等留言板的回复工作,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2014年市财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6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文件、财政预决算报告、财政公告及机关作风建设等内容;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条,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报告、财政工作动态等;通过新闻媒体、报刊等公开信息4条,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朝阳市财政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3条;积极参加“朝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就《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两个文件中涉及财政部分具体政策措施进行新闻发布;通过朝阳日报发表政策解读文章1篇。

(二)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市财政局共印发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12件,除2件涉密文件外,其余10件都及时送交政务公开办进行公开。

(三)公开载体建设及创新情况

1.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于2011年上线运行,由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负责更新和维护。为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2013年印发了《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站内容保障、维护更新等职责范围,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随着网站内容的不断丰富,访问量也不断增加,到2014年末访问量突破14万次,逐渐成为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2.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宣传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其他公开渠道,逐步形成以局门户网站为主,以朝阳市财政局政务微博、局内LED电子显示屏及各窗口单位宣传栏等为辅的政务公开平台,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当地主要媒体,适时发布相关财政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努力营造社会和群众了解财政、理解财政、支持财政的良好氛围。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经与市政务公开办请示沟通,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有些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选择适当的信息公开方式。根据信息公开所面向的群体,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尤其是一些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关注的对象多是普通群众,如果信息公开中官方语言及财政专业术语较多,不便于群众了解信息,也无形间拉开了与群众间的距离,因此在信息公开中,尽量用贴近群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公开,努力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多关注网络舆情及社会热点,不断健全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内容保障的运行机制,及时准确公开涉及财政方面的相关信息。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朝阳市财政局

                            2015年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