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0 信息来源:教育局
    2014,朝阳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确保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及时完整的获取信息。现将朝阳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朝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长兼任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抓落实,信息中心主任负责信息系统监管工作,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网上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分工负责信息公开各个方面的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学校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深化县(市)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和各校校务公开,抓好各地各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度。为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201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朝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首问责任制》、《市教育局行政职权目录》、《市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市教育局各科室职责分工》等文件及规定,要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局里制订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做到尽职尽责、热情诚恳、服务周到、落实到位。同时,我局在信息公开上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确保国家和政府机密不泄漏。各科室把公开的内容报信息公开办公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初审后提出处理意见再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和程度则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局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后才公开。

(三)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一是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根据各科室职能,朝阳教育网现有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教育动态等21个专栏。每个专栏都与业务相结合,与政策、便民服务项目,民生信息,社会管理等相关联,内容涉及群众关心的方方面面。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时限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已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201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版块里增设了“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栏,2014年我局又在“教育动态”栏目里增设了“县区动态”栏,不断完善网站建设。网站由局机关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每一个专栏都有专人负责,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和质量。截止到20141231日,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共公开教育信息400余条,每天的信息访问量达到了900余次,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其中规范性文件11;编发《朝教信息》26期,共63条信息;发布县区动态信息50余条。

二是认真开展“5.15”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活动。今年515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展板宣传、现场解答等方式,对教师招聘、孩子入学、学区划分、高考中考政策、职教学生入学就业等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讲解,圆满完成了市政府统一组织的“政务公开日”大型户外宣传活动。活动共印发政务公开宣传材料1000余份,制作各种栏(板)6块,接待现场咨询群众80余人,解答问题20余条。

516,我局副局长李鹏宇接受了朝阳广播电视台电视记者专访,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三乱”问题、义务教育招生制度及教师招聘等信息做了详细解读,反响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及时主动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8月,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淑惠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教育局承担的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特别是对今年初中招生政策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解读,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928,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局通过朝阳教育网公开了朝阳市教育局2013年部门决算和朝阳市教育局2014年部门预算,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市招生考试工作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坚持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五“公开”,有效地维护了考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考生及家长的欢迎。

113,我局联合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新政策建立了教师职称评审信息公开、投诉和查询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制度,完善了教师职称评审责任追究制度,并调整了教师职称评审赋分标准,促进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为方便广大教师了解评审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在单位所属网站上公开职称评审政策,重点公开评审标准等相关政策,切实保障了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4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共公开教育信息250余条,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公布政府重点领域信息10条。编发《朝教信息》26期,报道信息70余条。

三、五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一)网站建设情况

我局非常重视朝阳教育网站建设工作,根据各科室职能,朝阳教育网现有“组织机构、教师资格、职业教育、教育督导、法制专栏、政务公开、基础教育、体卫艺、国防教育、高等教育、党建园地、机关党建、语言文字、招考在线、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校园安全、共青团园地、等21个板块,涉及教师关注、群众关心的方方面面。201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版块里增设了“政府重点信息公开”栏,2014年我局又在“教育动态”栏目里增设了“县区动态”栏,不断完善网站建设。网站由专门科室负责,每一个专栏都有专人负责,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和质量,在网站建立以来的的22个月时间里,公开了政府信息1000余条,每天的信息访问量达到了1100余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上半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未收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转办的民心网政策咨询函。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上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申请,无行政诉讼案件。

(四)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和会议培训情况

目前,我局共有1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朝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有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共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8(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7)。今年,我局共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6万元。目前,我局已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并积极参加了由朝阳市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培训。

四、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我局目前共有行政权力35项,变更共涉及0项,其中,接收国家和省下放的行政权力0项,市本级取消0项,下放0项,调整0项,市本级自行增加0项。

     五、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今年开始,市直各学校和朝阳市教育局局机关当年的财政预算信息将于朝阳教育网站进行公布。目前,市直各学校和市教育局机关2015年财政预算正在统计中,预计今年 9月中旬将完成此项工作。

六、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阳光工程”是维护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市招考办以强化依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为切入点,努力创建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招生考试环境;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坚持“五个公开”,即: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公开、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一直以来,朝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都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示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在朝阳教育网站“招考在线”版块里进行公布。

2014年,辽宁省招生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及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44 号)和《关于辽宁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46号)对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及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工作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公布,并要求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单位)、参赛名称及项目、本级及上一级举报电话。所有应届考生都必须在本学校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各市招考办还要对所有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本市教育局、招考办网站上集中公示。今年我市报考普通高考考生共25676人,全市共录取23874人,其中:提前本科174人,一批本科A926人,一批本科B1623人,二批本科4500人,三批本科1587人,体育类本科278人,艺术类本科816人;专科13970人。另外,海军计划在我省招收飞行学员17人,我市录取9人,位列全省第一。中国民航大学计划在在我市招收飞行学员30人,录取8人。省25所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93人,我市共录取104人。

朝阳市教育局

201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