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建设和保障工作的通知 朝政办传〔2018〕78号
发布日期:2018-12-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建设和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发〔2018〕26号)要求,落实《朝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朝政办发〔2018〕105号)任务安排,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内容更贴近实际、更利于满足群众查询需求,现将该专栏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部门网站专栏建设要求

市政府部门网站首页开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按通知要求设立相应栏目,遵照时限要求公开有关重点信息。

(一)部门网站均需开设的子栏目一是“意见征集”栏目,公开本部门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提供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二是“部门会议”栏目,公开本部门召开的会议情况,以及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的情况。三是“政策与解读”栏目,公开本部门(系统)与公众、企业相关的政策文件,并发布相关解读材料,解读材料应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并与文件互为链接。四是“财政预决算”栏目,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五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栏目,集中公开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并在标题中标明建议提案的内容概要。

(二)承担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任务的部门需开设栏目三大领域信息公开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内容,市政府分别印发了《朝阳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朝政办发〔2018〕134号)、《朝阳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朝政办发〔2018〕135号)和《朝阳市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朝政办发〔2018〕143号文件)予以要求,并对照三类信息编制细化了目录清单。对建有网站或网页的部门要开设栏目,参照对应清单自行确定栏目名称;无网站、网页的部门应协调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为其提供报送通道,并发放用户号及密码。

(三)具有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的部门网站需开设栏目。一是“放管服改革”栏目,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职业资格事项清单等。二是“政务服务事项”栏目,公开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三是“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监管信息。

二、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建设要求

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在首页开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按照工作要点的安排,分类设立子栏目,集中公开本市、本县(市)区重点工作信息。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子栏目的分类、名称,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并重点建设维护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权力下放县级)、扶贫攻坚两个领域的专栏。部门网站栏目名称要与分解表(附表)的要求一致。未建设网站的部门通过同级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信息上传与更新任务由部门负责。

三、做好与去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衔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要涵盖要点中涉及本县(市)区政府、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一是对今年新部署的重点公开事项,要建立新的子栏目公开相应信息;二是对往年提出的重点公开事项今年进一步要求的,要将往年信息按今年要求整合到相关栏目集中公开;三是往年提出的重点公开事项今年未做要求的,可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中保留原栏目,但要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四、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内容的保障

政府门户网站要根据要点的安排,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进行优化调整,以栏目链接和自行发布两种形式,集中展示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相关信息。牵头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的市政府部门网站,要主动与市政府电子政务科联系沟通,共同研究确定栏目建设事宜,完善栏目内容,增强公开效果。专栏由多部门负责的,责任部门每月发布不少于4条。公开方式为多个平台的,应同时在多平台统一发布,实现一个口径发声。依托中国土地市场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辽宁招标投标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辽宁网等平台公示信息的单位,应做好“朝阳页面”的信息上传与更新维护,确保公开及时全面。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建设和保障工作,是省政府考核各市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省行政学院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基本依据。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应认真研究、仔细梳理,确保按时限完成平台搭建与信息公开任务。10月中旬前,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科完成市政府网站栏目调整与创建。10月底前,各保障单位完成全年节点信息的上传,并将公开时间调整为主动公开时限范围内;承担链接政府网站专栏的保障单位,应通过邮箱上报其公开栏目的网址链接,迎接省政府对专栏建设情况的专项抽查。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刘玉成  2630208

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联系人:王琨  2636011

邮箱:cyzwgk@163.com

附件:1.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调整方案

  2.市政府门户网站新调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三个专栏内容与保障任务分解表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

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调整方案

 

  • 增加一级栏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增加一级栏目“公共资源配置”
  • 重大行政决策——保留
  • 经济社会政策——保留
  • 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保留
  • 重大建设项目——改名“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
  • 推进放管服改革——保留
  • 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保留
  •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留
  • 财税体制改革——保留
  • 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保留“扶贫脱贫”,将“社会救助”移入一级栏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栏目。
  • 环境保护信息——移入一级栏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移入一级栏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房地产稳定发展——拆分,将土地信息移入一级栏目“公共资源配置”
  • 安全生产——保留
  • 营商环境——保留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保留(按督查室要求)
  •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公开——保留
  • 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移入一级栏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含政府工作报告)——保留
  • 市场监管信息——移入一级栏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公共服务平台——保留
  • 转移落户人员服务信息——保留
  • 建设项目核准备案信息——移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
  •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移入一级栏目“公共资源配置”,再与朝阳公共资源信息网链接。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保留
  • 其他重点领域信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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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