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信息来源:林业局

2018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政府办的正确指导下,我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措施保障信息公开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研究部署。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牵头、职能处室分工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月报和年度报告等制度,局直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总结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抓好学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氛围。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重点进行政府信息管理、信息清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培训。全年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3次。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要点》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对过去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制度进行了梳理,对符合《条例》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加以巩固、深化、细化;对与《条例》精神相悖的进行了及时完善、加以规范,力争落实好每一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结合《条例》的实施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府权力的透明运行。在做好《条例》贯彻落实的同时,我们以《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准则,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为重点,提高透明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做好涉林事项的审批依据、服务时限、监督途径、收费标准和工作的公示和宣传。同时,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如造年度预决算、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对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力争做到使广大群众家喻互晓,以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积极开展局务有关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对年度财政预决算、重点生态工程资金划拨情况、职务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森林火灾火警预测预报和森林病虫害发生预测预报进行了全面及时的公开,使广大群众对我局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全年公开各类相关信息30余条。

(四)广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利用局内电子屏幕、宣传橱窗展板、局网站和微博广泛发布相关信息,使信息的公开更加透明化,分布更加有层次、涉及面更加广泛。全年在国、省、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近300条,在局网站、局电子屏和宣传橱窗展板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

三、存在问题和2018年工作打算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过程中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组建好信息队伍;二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朝阳市林业局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