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 新前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30


朝政办发〔2020〕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

对外开放新前沿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朝阳在东北亚地区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辽政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为主线,以不断融入我省创建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为目标,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形成与东北亚国家(地区)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经贸交流合作新局面,着力将朝阳建设成为东北地区与东北亚区域经贸交流合作特色城市,打造朝阳对外开放新前沿。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东北亚多方位合作支撑。

1.加大对东北亚国家招商引资力度。持续跟踪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进程,主动参与中日韩俄国家及省级层面经济合作机制,吸引日韩俄企业投资。抓住中日关系回归正常的机遇,加大赴日招商频度和力度,围绕日本先进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实用人才,重点引进现代农业、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冶金铸造和养生养老等优势产业和资源;组织领导带队出访韩国,开展有针对性、有实质内容的经贸招商活动,精准对接韩国优势产业,重点引进现代农业、科技电子、医疗美容领域龙头企业,争取在项目落地上实现突破;对俄罗斯,重点围绕能源资源、农业、食品加工、木材加工等领域,开展招商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2.提升与东北亚区域贸易合作水平。支持我市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对东北亚区域进出口业务。一是落实国家、省有关支持政策,推动日本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高附加值产品进入我市,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稳步提升进口规模,鼓励进口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三是加大我市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及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开拓东北亚区域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我市紫砂工艺品、花卉工艺品和各类节日工艺品等文化产品扩大出口。四是引导重点出口企业科学布局,加快海外仓建设,扩大轮胎、建材和汽摩配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各县(市)区政府)

3.鼓励企业参与东北亚区域各类经贸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日韩投资贸易博览会、日韩消费品进口博览会、辽宁出口商品展览会、辽宁—日本贸易洽谈会、韩国周、中俄贸易博览会、东北亚长春博览会等各项展洽及经贸对接活动,加强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点项目及特色产品推介。加大对我市参展企业政策支持,增加我市重点支持展会名录中东北亚经贸国家展会的比重,吸引日韩俄世界500强及产业链中高端企业来朝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4.引导优势企业在东北亚国家投资建设。鼓励和推动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走出去”。一是参与“中蒙俄”大通道建设。鼓励企业利用中欧班列运输便利性,推动我市轮胎、钼铁、铸件及优质农产品等进入俄罗斯、蒙古市场,鼓励企业在冶金、建材等领域,以多种形式参与蒙古、俄罗斯等国的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二是参与“中俄粮食走廊”建设。鼓励企业到俄罗斯远东地区租种土地进行粮食生产、采购、储运和销售。三是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在相关国家设立产品研发中心和组装、加工基地,带动技术、设备和劳务输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5.大力发展东北亚区域跨境电商。一是加大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广泛开展与东北亚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参考宁波、沈阳、大连等先进地区的做法,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力度,大力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入驻朝阳,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体系。二是重点支持日韩俄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利用跨境电商模式,扩大朝阳杂粮、蔬菜等农产品对日韩俄出口。三是鼓励企业通过出境免税店、阿里巴巴国际站、“一带一路”贸易平台等线下、线上模式带动优势产品“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朝阳海关、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深化重点产业及企业合作。

1.优势产业开展合作。一是以东北亚合作先行区建设为契机,发挥我市在水泥机械、矿山机械等装备制造产业方面优势,推动我市企业与日韩企业就先进技术、装备制造等进行深化合作,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二是利用我市新材料产业优势,加强与日韩俄蒙开展资源开发、产业应用和功能配套合作。三是支持本土优质企业同具有品牌、技术和市场优势的日韩俄蒙企业合作,提高本土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开展汽车零部件生产合作。充分发挥朝阳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领域的雄厚基础,鼓励朝阳飞马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朝阳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与日韩企业加强对接,引进日韩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和高附加值产品进入我市,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人员赴日韩进行技术交流,吸取先进汽车零部件设计、研发、制造经验。(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钢铁及深加工领域开展合作。加强钢铁冶金等传统产业领域合作,引进日韩企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提高我市钢铁冶金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引导凌钢与日韩大型钢铁企业开展合作,引进新技术。瞄准日韩先进钢铁生产及深加工企业,围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开展招商,引进高精尖技术、拉长补齐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特色农产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我市自然资源丰富、设施农业完备以及农产品质优等优势,推动我市食用菌产品对韩出口,扩大杂粮类对日韩出口,加大与韩国在辣椒深加工领域深度合作。扩大与日韩俄等国在农产品深加工、食品加工等领域的合作。加强同蒙古国农业合作,支持企业到蒙古建立种植业、养殖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搭建东北亚经贸合作平台。

1.加强园区间合作及特色园区建设。一是加强我市园区(经济开发区)与东北亚国家园区间的对接合作,围绕各园区主导产业,积极引进日韩钢铁、机床、汽配、“智慧+”、康养等产业合作项目,促进我市各园区与日韩的深度合作。二是引导我市园区学习借鉴日韩优质园区的管理经验和模式,提升开放水平和产业吸引力。三是利用朝阳产业优势,积极创建朝阳“日韩”产业园区,吸引日韩企业到我市投资兴业,推动电子信息、循环经济和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景)区管委会

2.加快东北亚区域经贸合作机制建设。逐步建立与日韩俄蒙等东北亚国家的交流沟通机制,促进地方间经贸合作步入机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轨道。鼓励建立与东北亚国家间的商会合作机制,推动我市大连商会、沈阳企业家联合会加深对日、对韩经贸合作,推进地方间行业全产业链对接合作。建立与东北亚国家驻华机构、各大企业驻华商务机构联系机制,促进我市与东北亚国家经贸活动持续开展。优化完善朝阳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平台,强化招商项目动态管理及对外宣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3.打造东北亚科技合作平台。鼓励我市园区(经济开发区)设立日韩俄科技成果转化交流平台,支持企业在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信贷服务业等领域,通过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获取日韩俄先进技术,推进与日韩等国在生物、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技术领域合作,促进日韩三次产业科技成果在朝阳落地转化,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园(景)区管委会

4.扩大友城数量和合作水平。依托朝阳经贸、文化、教育等资源优势,推动与东北亚区域国家相互交流和友好城市互动。唤醒原有的友好城市,主动联络俄罗斯原友好城市苏尔古特市,开启中断的城市交流。进一步推进友好城市创建,加强与俄罗斯鄂木斯克州交流合作,推进与韩国堤川市建立友好伙伴关系工作,扩大新合作城市间交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教育局)

(四)深化人文交流合作。

1.加强文旅互动交流合作。借助中日韩历史文化联系紧密、文化交往源远流长的优势,积极开展文化旅游交流。综合运用媒体、文化贸易、对外交流等多种形式,展示朝阳特色文化,讲好朝阳故事,扩大红山文化、化石文化、佛教文化、三燕文化在东北亚各国影响力。深入挖掘我市与日韩间文化旅游资源,推进旅游团组对接互访。鼓励我市旅游企业加强与日韩俄蒙等国合作,联合开发精品旅游产品,吸引日本成熟的温泉、康养企业参与开发我市丰富的温泉疗养资源,共同打造温泉主题旅游和康养医疗产品,形成集旅游、康养、医疗等为一体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中日韩民间交流合作。发挥朝阳国学资源优势,以民间艺术为纽带,加强与日韩俄民间往来,深度进行资源开发共享。通过举办国际美食节、民间文化交流会、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传播具有朝阳特色的紫砂、剪纸、刺绣、书画、皮影戏等地域特色文化。邀请日韩俄蒙学者、艺术家、行业协会等交流团体,到朝阳开展历史、文化、考古、民族、宗教事务等各项交流活动,拓宽东北亚各国民间交流合作渠道(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积极开展人才和教育培养合作。利用日韩俄现代化教育理念和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开展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交流。积极借鉴日韩俄办学办校先进经验,优化我市高校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语言、商贸、技术、管理的外向型和复合型人才,支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东北亚国家院校开展学术交流,拓展对外合作办学路径,扩大交换生规模,着力培养面向国际化、高端化的实用性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商务局、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加强同东北亚经贸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和指导。借力我省在东北亚等国家设立的辽宁海外商务办事处,密切与东北亚等国家的经贸交流互动,争取在东北亚等国家单独设立经贸促进办事机构。积极争取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商务、招商、经济部门和专业招商团队赴日韩俄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频次,要加大对东北亚经贸合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人才合作支撑。

积极联系引进国内外智库机构,为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提供咨询决策支撑。着力引进国际化、专业化人才,注重吸引海内外朝阳籍人才回乡参与东北亚经贸合作。根据企业需求,依托域内外大学或职业院校,为日韩俄企业来朝人员或拟与日韩俄合作企业开展定向委托培养。加强专业外语翻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夯实我市经贸交流工作基础。健全外籍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体系,做好日韩企业人员子女就学教育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限,简化审批、调运等环节手续,缩短实验室检验周期,为企业提供便捷的通关服务。对标国际规则、惯例和管理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我市法律、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在东北亚国家建立分支机构,与国际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推动朝阳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树立朝阳企业现代化、国际化形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朝阳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各园(景)区管委会)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确定对东北亚国家的重点监测国别、产业和产品,列出重点预警清单。定期推出国别贸易异常产品清单及产业影响分析报告,为产业和企业决策服务,加强对国别、产业、买方、产品等风险识别、防控、保障,建立化解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与东北亚地区合作企业库,提供定制化资信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商务局、朝阳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各园(景)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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