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认真学习并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前期梳理工作,并于2020430日前将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通知目录》中列举18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具体内容请在网上下载其附件。指导意见中26个领域的相关单位如无法找到对应部委印发的标准指引,请按照工作领域进行查找。不涉及26个领域的单位也要参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通知目录》自行梳理本单位各工作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联系人:刘玉成    电话:2912328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通知目录

 

 

 

 

 

 

朝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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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政公开组办【20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