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商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信息来源:商务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的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商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邮编:122000;联系电话:0421-26159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全市商务领域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为重点,认真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商务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在全树立了良好的商务形象。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成熟工作机制,并高效运转,监督到位。制发了《朝阳市商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朝阳市商务局2020“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朝阳市商务局政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朝阳市商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原有制度,建章立制成效明显。

(二)拓展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影响力。

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全市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行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宣传。线上利用部门网站和“两微一端”的政务新媒体,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强抓”专项行动、市委“161工程”重点举措和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公开部门职责及服务事项。线下组织办公室、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科室、事业单位人员,在市政府门前指定地点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摆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二是在充分用好朝阳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这一主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充分利用“朝阳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报道商务工作资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措施解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话题;大力宣传自我防护的科普知识,引导群众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及时通过微信平台动态发布更新疫情信息、抗击疫情举措等报道近百篇。

三是积极拓展市政府信息报送系统、市委信息报送系统等渠道,实现信息在上述渠道同步发布,截至12月31日,共向上报送信息近200篇。局领导走进电台直播间,利用为民直播热线,向全市听众解读了商务系统有关政策情况。在机关内部采取板报公布、张榜公布等形式,对人事任免、优秀公务员评选结果、发展党员、机关组织各种活动结果等进行公示,并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公布机关财务收支情况。

(三)强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已全部按要求公开。在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寻求社会监督,并积极办理群众诉求。对每一项诉求都在第一时间进行认真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答复。答复率100%。2020年,未收到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与此同时,结合部门网站内容建设需要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网站的部分栏目,使现有栏目更符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依申请公开等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9

19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信息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与考核机制联系不够紧密,导致网站信息的数量、质量没有保障,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二是针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不够大,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

下一步,我局将完善网站信息保障制度,完善信息报送考核机制,及时报送信息,提高信息的数量与质量。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常态化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解读材料的审核、发布。做到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积极探索,创新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对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在起草的同时拟定解读材料,做到发布与解读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