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信息来源:营商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的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 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朝阳市人民政府www.chaoyang.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营商环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邮编:122000;联系电话:0421-265128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条、政务新媒体信息897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2条。全年发布2篇政策解读,全年共制作规范性文件30份,其中主动公开11份,在朝阳政务服务网站公开2020跟广播电台联合组织利民热线活动20期,共接到反映问题、咨询、投诉等电话45个,各类问题均得到回复,回复率100%。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4场,通过新闻发布,更广泛地让社会各界知晓营商环境建设新动态新趋势新政策。

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5·15政务公开日”,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认真开展“服务事项高效办”。开展网上宣传,在朝阳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重点宣传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成效。拓宽宣传渠道。发挥政务服务APP覆盖面广、用户粘合度高的优势,在APP首页轮播图专区加挂“政务公开日”的相关内容。围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摆放宣传海报。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张贴悬挂横幅标语,政务公开日当天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制作摆放板报、易拉宝1000余个。用简明扼要的语言、生动活泼的图片,充分展现政务服务特色和工作成效。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各政务大厅发放宣传单给企业和办事群众。印制条例和规定宣传单2万份,分发给市直各专业大厅使用。各专业大厅明确专人进行宣传单分发登记工作,制作分发台账,对大厅来访人员做到全面发放、全面登记。各县区营商局自行印制宣传单发放给企业和办事群众。协调中国移动朝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朝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通过短信平台群发条例宣传标语。分批次共发放《条例》宣传短信46万余条。制作条例解读视频,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各县(市)区、各经济开发区、市(中、省)直各部门直接转发市营商局录制的短视频和微信公众号,动员社会各方面通过微信广泛转发,扩大宣传面。两个宣传视频累计转发阅读近1.3万人次。各部门、各专业审批大厅、各企事业单位、高铁站、飞机场、火车站、加油站、出租车顶灯、公交车体电子屏等具备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对条例和规定进行持续滚动宣传;不具备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制作展板、悬挂条幅等进行宣传。播放电子显示屏500余块,市、县两级宣传展板、条幅共计1000余条。携手企业条线联动,朝阳环境集团利用335辆城市蜗牛车累计滚动宣传条例和规定内容35万余条。市公交公司利用228辆公交车车载电视宣传条例4500余次。火车站、高铁站累计播放1800余次。宾馆、旅行社、体育馆、旅游景区等文旅行业企业悬挂条例宣传条幅,利用游客多的显著优势,向四面八方来客宣传朝阳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制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专门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工作人员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严格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工作。2020年来,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03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033条,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1条,不予公开信息0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将朝阳市政务服务网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不断升级优化政务服务网站功能,设立公开公示模块,根据保密原则,将办件结果、宣传信息、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应公开、可公开”的内容全部在网站上公开。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工作。建立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及时回复处理网上投诉、网上咨询,做到解答及时准确,交流态度和蔼,办结率和满意率达到100%,实现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权威、准确、及时”的要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效能。积极对接辽宁日报、朝阳日报、燕都晨报、朝阳广播电视报、辽宁电视台、朝阳电视台等各类媒体报道通讯、消息、图片新闻、简讯、电视专题和直播。在审批大厅摆放政务服务相关条幅、展板、海报。筹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营商局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办公室统筹监管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社会评议体系中,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进行通报,责令撰写整改报告,并不定期开展自查检查。2020年,公开工作考核达到上级要求,未收到相关社会评议,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0

 1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0

 65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87069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网站设置模块设置问题,信息公开模块的部分公开信息比较隐蔽不便于群众获取。待机构改革后,将重新设置公开模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