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33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1件
发布日期:2021-05-09

5月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向我市转办第33批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1件,属地为凌源市。

当日,上述举报问题已全部交办凌源市。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目前,前二十六批转办的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共177件,已办结127件。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