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案件处理整改情况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28

根据工作安排,对群众设立一部专门反馈电话,便于及时掌握群众对信访案件办理整改情况及满意率情况,确保信访案件处理整改到位,达到销号要求,现将群众反馈电话予以公示,监督举报电话:0421—261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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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