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办发〔2021〕33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区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区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城区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水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我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维护水事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2020—2021)》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治水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握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的治水原则,按照“城市用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要求,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限期封闭不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取水工程,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促进朝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的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压尽压、应封尽封。凡是辽西北供水工程受水区、地表水供水及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除《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允许保留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外,现有市区范围内地下取水工程全部实行压采取水量或封闭取水井(为保证供水安全必须转为应急备用水源的实行热备用)。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制定相应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通过压采和封闭等措施,全面压减城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地下水取水量。

——坚持落实责任,依法严管。相关地区政府要履行地下水压采和非法取用水监管主体责任,市直相关部门按责任分工、履行监督和推动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取用地下水,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市政府加强对城区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现实意义,营造专项整治行动氛围,推进全民共治。

二、整治范围、重点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压采地下水范围为朝阳城区外调水已受水区域。非法取水整治范围为朝阳城区(规划区内)。

(二)整治重点。朝阳城区域外调水受水区内的现存自备井,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实施封井入网;朝阳城区(规划区内)非法取用地下水的用水户;朝阳城区自来水管网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建筑工地及洗浴、洗车、宾馆、酒店等用水单位。

(三)整治对象。有《取水许可证》的地下取水井(允许应急备用的除外);没有取得《取水许可证》进行取水及改变取水许可用途的用水户;有偷盗自来水行为的用水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集中时间、集中整治的措施。计划从2021年9月上旬开始,到2021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9月上旬)。制定《朝阳市城区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启动大会,向社会公布“朝阳市关于开展城区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开展广泛宣传动员,让用水单位和个人了解专项整治行动重大意义,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9月30日)。市直有关部门与双塔区、龙城区政府,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对辖区内自备井及市政供水用水单位进行调查登记,逐户排查摸底,摸清有《取水许可证》自备井和非法取水井的底数,建立详细取用水台账,并提出具体整治意见,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根据调查摸底结果,按照“属地责任、分别整改”的原则,由双塔区、龙城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责任部门,分别对各自负责范围内的自备井用水户和非法取用水户进行整治。整治结束后,各单位形成工作总结,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四、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

(一)城区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自备水源井。

1.自来水公司4处水源地、23眼井,全部封闭,其中:中山、扣北水源实施热封(备用水源井18眼),河东、柳城水源井(5眼)实施自行封填。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营商环境建设局、自来水公司等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扣北水源共有12眼井,其中7眼井全部自行封闭,保留5眼井作为备用水源。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发电厂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3.朝阳纺织厂(中泽集团)等11家用水户、13眼井全部实施自行封井措施,纳入市自来水管网,入网改造所需费用按照成本预算,由用水单位承担。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4.朝阳金都供水有限公司、辽宁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有4眼井,涉及的供水设备及管网改造资金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对上述4种取用水户逾期未自行封填的和改变取水用途的地温空调井,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强制封填,封填费用由用水单位承担。

5.双塔区、龙城区范围内有《取水许可证》(区级核发)的自备水源井全部封闭压采。区政府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由区政府分别组织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自来水公司配合做好封井入网工作。

牵头单位:双塔区政府、龙城区政府、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二)城区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自备水源井。

1.城区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一律封填,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用水量补交水资源费;对查处前主动交待违法事实的用水户,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可免于行政处罚或从轻处罚。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司法局,法院,双塔区政府、龙城区政府、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2.无手续的地温空调井,按法律程序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期限办理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手续的,实行强制封填。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司法局,法院,双塔区政府、龙城区政府、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三)城区自来水管网未覆盖地区的自备水源井。

1.有《取水许可证》,但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和没有安装符合国家标准计量设施以及存在非法转供水的用水户,责令限期改正,依据情节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城市自来水管网到达后,并入城市自来水管网,并自行封填自备水源井。

2.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情节轻微的,要补交水资源费,限期补办《取水许可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并纳入统一管理。情节严重的,根据违法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司法局,法院,双塔区政府、龙城区政府、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自来水公司

上述两项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四)偷盗自来水行为的整治。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补交相应的水费;情节较重的,按日用水量和偷盗自来水的时间计算补交水费的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司法局,法院,双塔区政府、龙城区政府、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自来水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城区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成立由市政府相关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项整治行动,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名单、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二)全面落实责任。双塔区、龙城区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本地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市水务局作为全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指导两区及开发区、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对整治过程中的难点、热点、堵点问题,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按照既定程序妥善处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严格执法程序。对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要提前告知压采时限与要求,使用水户做好入网连接等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及时对《取水许可证》收回注销。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探索建立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

(五)严格考核通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月调度、月通报,对重点工作推进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对地下水位回升等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形成全市情况总结,报市政府。要完善对相关地区政府的督查考核机制,将整治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对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六)强化资金保障。为确保此次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财政部门要强化压采地下水及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经费保障。

(七)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附件:1.朝阳市城区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2021年城区封闭自备井基本信息表

 

 

 

 

 

 

 

 

 

 

 

 

 

 

 

附件1

朝阳市城区压采地下水和非法取用水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   老颜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赵丕显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臻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干部

 员   李洪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利民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于新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  市司法局局长

刘文俊  市财政局局长

郭喜春  市水务局局长

丛险峰  市国资委主任

张爱军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书记

安海江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乔春学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文兴  市法院副院长

薛大新  双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姜来富  龙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杨宏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文军  朝阳日报社社长

姜立波  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郭喜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朝阳日报社: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水务局:主要负责此次压采与专项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调查摸底、方案拟定、封井督查、案件查处等工作;

市公安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按各自职能配合市水务局执行压采封井和查处非法取水案件;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政策法规的把关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案件后期,违法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工作;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封井用水户管网改造费预算财审,部分供水公司封井资金筹措,封井专项整治行动的经费保障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市自来水公司封井、固定资产核算,其他供水公司撤销并入市自来水公司固定资产核算等工作;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配合市水务局负责取水许可证核实、注销等工作;

双塔区、龙城区政府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管辖范围主要负责辖区内的自备井封井与非法取水案件查处工作;

市自来水公司组建专门技术队伍积极配合自备井封井工作,为入网用水户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此次压采与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为查处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3附件2:地下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