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度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重要内容,坚持以街道、社区为重点、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法治为基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系统推进、循序渐进。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五年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和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法制保障、市场运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和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强对外合作,引进知名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完善机制、有效衔接。建立奖惩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重点任务。

按照省政府考核指标要求,2021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朝阳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制定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五年计划;朝阳市双塔区50%以上街道建成分类示范片区;朝阳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以上。

(二)责任分工。

1.各县(市)区政府要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定五年规划。双塔区政府完成5个街道、龙城区政府完成1个街道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达到省考标准,通过省政府验收。“两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各县(市)政府分别完成1个街道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推动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内实现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制定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五年计划。

3.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推进、监督、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工作。

5.市商务局负责鼓励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收运、处理、回收利用专业化、一体化运营;指导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研究可回收垃圾源头减量;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合理布局回收网点。

6.市教育局负责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形成“小手拉大手”“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

7.市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综合执法、财政、工信、民政、农业农村、科技、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方案,加强对本行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工作。

8.市环境集团负责朝阳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技术指导的实施单位,与双塔区、龙城区政府共同完成垃圾分类工作。

9.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示范创建各县(市)区要以街道为单元,逐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至全市。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按中央、省有关精神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同时,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报纸、电台、电视台、自媒体开设专栏,普及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

(五)加强考核督导将此项工作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市)区、各成员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定期考核、排名、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朝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1年朝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朝阳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谢卫东  市长  

副 组 长  邱廷彦  副市长

成    员  曹治纲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显通  市教育局局长

              李鸿雁  市科技局局长

            王国民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田  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  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文俊  市财政局局长  

    邰晓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厚春华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  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树清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安海江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化卿  市商务局局长  

        王永辉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庆贺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于仁礼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毅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夏志国  市环境集团总经理  

              付宗义  北票市政府市长  

    张殿成  凌源市政府代市长  

    石万田  朝阳县政府代县长  

              陈景泉  建平县政府代县长  

    张秀伟  喀左县政府代县长  

    陈苓丽  双塔区政府区长  

    李大为  龙城区政府代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杨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0附件2:垃圾分类.docx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本网|网站声明|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朝阳市人民政府

辽ICP备2020013812号-2 辽公网安备21130002000010号 网站标识码:2113000047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邮编:122000 邮箱:cydz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