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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朝阳市人民政府第十三次新闻发布会(全力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我市取消征收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及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相关情况、《朝阳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制定颁发说明)
发布日期:2021-12-15


朝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稿

第13次

(2021年12月15日)

全力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新闻发言人:张蕾

 

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将大家关注的我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做简要介绍。

军人是最可爱的人,为了祖国的安全和人民的安宁,奉献了青春和热血!解甲归田后,仍不失军人本色,又成了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生力军!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是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自我局成立以来,共接收安置转业士官359人,做到了让接收单位和退役士兵双满意,高质量地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

目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二是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三是因战致残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四是烈士子女士兵。主要采取国有企业自主招聘和政府安置两种方式进行安置。国有企业安置由招聘单位负责,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被国有企业招聘录用的退役士兵,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再为其提供安置岗位。对没有参加国有企业招聘安置和未被国有企业招聘录用的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市编办共同筹集安置岗位,按量化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选岗。

机构改革后,编制紧张的矛盾较为突出,为切实提高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我们做到了“三个确保”。

——对表时间,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为解决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筹集少、安置满意度低的难题,我们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通过调研摸清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坚持逐项列出时间表,打出提前量,该做的动作提前规范到位,该有的程序一项不少。从2019年开始,我局与市委编办联合提出了“每年筹集计划安置岗位数量比实际安置岗位数量多20%”的安置计划,确保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有岗可选,通过扩大筹集岗位数量、突破岗位限制等方式,实现了安置工作进度、安置岗位质量、安置满意度“三提升”。

——对标政策,确保安置工作的整体质量。退役军人安置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严格落实好政策,是做好安置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局积极与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沟通衔接,深入一线现场办公,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学历特长与相关用人单位需求,尽力将其协调安置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这样既让退役士兵有了新的“用武之地”,又帮助用人单位解决了专业人才短缺的难题,打通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阳光安置,确保安置工作风清气正。安置工作涉及到每位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档案考核的方式,按积分高低进行自主选岗,公开安置政策、办法和岗位,及时回应退役军人的诉求。近两年的安置岗位,主要以央企省企和事业单位为主,事业单位按安置人数足额配比,确保事业单位“兜底”。同时,根据退役士兵的学历特长,积极向用人单位举荐。为简化安置流程,提升安置工作效率,自2020年起,我局与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不再为退役士兵出具《增加职工指标卡》,各接收部门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介绍信》,即可办理入编手续,得到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广泛好评。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是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搭建军地暖心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今后,我们将不断优化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质量,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好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让退役军人事务局真正成为广大退役军人最温暖的“老兵之家”!


我市取消征收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及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相关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邵利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能够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提升医保利企便民水平,今年,我们一方面取消征收风险防范金,积极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取消征收风险防范基金情况。

我市自2004年开始征收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凡是抚养比超过25%的单位,都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据统计,2020年,我市1900家参保企业缴纳风险防范基金合计1.26亿元,因此,取消征收风险防范基金后,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1.26亿元以上。

取消征收风险防范基金工作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2021年以后退休的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不足15年的,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47号)规定执行。

为切实做好取消风险防范基金相关工作,我们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取消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后的相关政策调整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取消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后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核算工作,税务部门做好取消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的税务社保综合征管系统的调整工作。

下面为大家介绍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医疗保障局成立三年来,我们高度关注220多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这一最大的参保群体,在整合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动态调整医保制度,不断将改革的红利释放给全体城乡居民。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今年,我们再一次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一方面增强了住院保障能力,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10万元,参保群众可以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报销更多的费用。另一方面增强了门诊保障能力,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村卫生室层级最高支付限额由40元/年提高至50元/年,增加10元,支付比例为100%。乡镇卫生院层级,最高支付限额由410元提高至430元/年,增加20元,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0%。

下一步,全市医保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稳步调整待遇水平。借此机会,也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期待通过你们的宣传报道,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让医疗保障惠及更多百姓。谢谢大家!


《朝阳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制定颁发说明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韦国辉

 

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为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市综合执法局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考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朝阳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起草制定和推行《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

违法建设破坏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扰乱市场经济发展,存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建设,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

(一)全国各地违建坍塌事故频敲警钟

近年来,因违法违规建设导致房屋坍塌的事故时有发生,如:今年苏州吴江区“7.13”违规改建房屋坍塌事故,致17人遇难;2020年福建泉州违规改建房屋坍塌事故,致29人遇难、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2020年山西临汾“8.29”违规占地建设坍塌事故,致29遇难、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64万元。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说明,违法建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不可估量和难以挽回的损失,急需我们高度关注。

(二)我市违建治理困难重重

我市违建历史遗留存量多、分布广、集中度低、违建人群结构复杂。近三年来,我局通过全面摸查统计,按照轻重缓急强力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总计拆除违建1.6万余处,面积近60 万平方米,其中建成区国有土地违建拆除27万余平方米,历史形成的违建数量在逐年减少,新增违建态势得到了遏制。

随着违建拆除工作逐渐向入深水区推进,拆违工作难度较之前明显增加。有的违建已建十余年,甚至更久,小区居民普遍已将其当成是合法建筑物看待;有的违建在市场内自由流通交易,产权发生多次转移,拆除导致最后购买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矛盾冲突大,阻拦执法行为的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我市建成区国有土地违建仍存6万余平方米,新增违建并未完全杜绝,单一执法力量震慑力不足,不能杜绝违建蔓延态势,不能有效促使当事人自行拆违;部门间违建信息未能有效共享,未能有效限制违建在市场内的出售、出租、经营行为;新增违建逐渐向隐蔽化、短促化、内部化转变,查处更加困难、危害更大、社会影响面更广。

(三)各级发文高度重视违建治理

从中央、到省、到各地级市都高度重视治理违法建设行为,从上到下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违法建设治理意见、通知、方案,如《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压实相关部门违法建设处置责任,建立联动查处、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省住建厅《关于严肃查处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改扩建行为的通知》要求,要加大查处打击违法违规改扩建行为的惩治力度,形成查处打击违法违规改扩建行为的工作合力。

二、《实施办法》出台的意义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多部门联合治违,维护拆违工作执法公正、保证执法安全的有力保障,是对上位法具体实施、因地制宜的重要补充,是实现法治社会、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

(一)有利于遏制违法建设蔓延态势。通过建立联合监管的违建防控体系,构建全面封堵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有效控制违建增长,实现违建“零增长、减存量”目标。

(二)有利于调动违建自拆积极性。通过将拒不在执法限期内整改、拆除的违法建设纳入联合监管,促使当事人主动自行拆除违建,提高执法工作效率,节约政府行政成本。营造单位和个人自觉守法、不搭违建,共同维护城市空间秩序和城市品质的良好氛围。

(三)有利于构建群防群治格局。通过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发挥部门优势,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违建长效治理一盘棋。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健委等部门联合阻断违建入市和营运,违建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不能取得营业执照、不能进行买卖交易,让违建失去流通性。

(四)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助力城市发展。违法建设治理的纵深推进,不仅能拆出靓丽环境和美好家园,更能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城市文明形象的整体提升;也能拆出公平正义和法治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最终让市民共享违建治理成果。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十ー条,主要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条件、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异议处理和监督以及有效期限。主要分为四个部分:1、适用范围和条件部分;2、联合惩处措施和监管划定部分;3、监管工作程序部分;4、异议处理和监管解除部分。今天我就这四个部分内容进行说明。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对违法行为适用的界定条件要满足四点要求:一是违法行为是在本市行政区内;二是违法建设行为客观存在。也就是说不论是正在建设的,还是已经建设完毕的违建行为均在受理的范围内;三是综合执法部门已作出行政决定且已经生效。包括执法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均属于行政决定;四是违法建设主体逾期不履行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我们执法局下达的每一个决定文书上都有执行最后期限,超过了这个时间就算是逾期未履行。希望被执行当事人好好看看我们下达的文书,并在期限前能够自行履行行政决定。

(二)联合惩处措施和监管划定。对于违反了《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我们将依照本办法的第六条规定,采取联合监管和惩处。包括发改部门:将违法建设行为人员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违法建设的土地交易备案和首次登记,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抵押、变更登记,限制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住建部门:对利用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予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教育部门:限制其利用涉事房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将违法建设房屋作为住所申请登记的,撤销原登记;卫健部门:限制其利用涉事房屋开展诊疗活动;营商审批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撤销原审批登记等。也就是说假如你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后,就无法进行买卖交易、出租和经营,相关部门也不会给你办理营业执照。

(三)监管工作程序。一是综合执法部门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必须向违法建设主体告知相关联合监管事项;二是综合执法部门对案涉违法建筑符合联合监管范围,制作《采取对存在违法建设联合监管措施的函》并函告相关部门。;三是相关单位接到函告十个工作日内,依各自职权对涉案违法建设实施联合监管,并将采取的监管措施函告综合执法局。通俗的讲就是执法局在确认违建后,告知当事人要对他的违建实施联合惩处,并将违建详细信息登记录入系统,以函告的方式告知相关联合部门,联合部门接到函后,十个工作日内联合对违建实施全面的市场禁入,不得出售或出租等行为。

(四)异议处理和监管解除。《实施办法》在联合监管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条对被认定及公示的违法建设失信行为有异议的,可向综合执法部门提出异议申请。第八条违法建设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后,违法建设当事人向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综合执法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不再违法建设的信用承诺,经核实认定后,向相关单位移送《解除对存在违法建设联合监管措施的函》,相关单位应依法解除联合监管措施。就是说当事人有提出异议申请的权力,并确认理由成立后或违建恢复原貌后提出书面申请后,撤销联合监管的解除,不再对房子进行限制。

《实施办法》的出台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经过反复论证和认真修改。11月25日,在政府业务会议上将正式文稿上报政府。12月1日,由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联合发布。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各相关单位将充分利用《实施办法》的有力保障和全方位监管机制,依法开展违建联合查处综合整治行动,以全新的开端、全方位的执法权限加快违建拆除工作的进度,为全面提升城市市容市貌环境秩序,为创城工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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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