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创新公开形式。全年总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34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64条,公开国、省、市各类政策及政策解读24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次。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狠抓制度建设,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设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按照省、市要求,在我局科技信息网上设立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及时发布创业创新有关政策、相关政策的解读信息。同时,我局开设“朝阳无距科技”公众号,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发布各类信息128条。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度考核,严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培训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2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 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 00
(七)总计0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 0 0 0 000 0 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工作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全面、政策解读不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科技工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扩大网上申请和审批的事项,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责任制,做到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活动情况。2021年通过新闻发布会开展政策解读。参与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2次,就“科技创新暨大学进园区进企业工作”“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取得社会效果良好。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结合科技活动周活动,将科技局工作职能、科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程序、科技金融、行政执法及科技情报所科技查新、农业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内容进行宣传公开。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详实的宣传内容。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方面。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