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朝阳市教育局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34余条,审核上传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信息182余条,其中疫情防控信息19条,“六稳、六保”信息4条,教育动态发布信息64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市教育局收到政务公开申请0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积极开展培训。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工作人员及网络安全工作培训,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全力做好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宣传主渠道作用,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及时发布或转载最新教育动态及机关党建工作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等。及时收集各科室信息,按要求更新局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做好内容保障。在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教育发布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为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朝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首问责任制》、《市教育局行政职权目录》、《市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市教育局各科室职责分工》等文件的规定,尽职尽责,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我局在信息公开上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确保国家和政府机密不泄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8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平稳有序,部分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还稍欠丰富;三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科室(单位)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做的不够;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与培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局门户网站、市教育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