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信息来源: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总体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照相关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88条,其中工作动态48条,住建局文件77条,房地产政策信息39条,公示公告信息127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29条,其他类信息568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6件次,1件次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其余15件次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是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保密审核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严格按照审查发布流程完成对外公示工作。

四是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了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机关简介、权责清单、预算决算、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并及时更新信息。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市住建局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保证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同时积极组织培训相关人员参加政府公开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30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68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9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600000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16 0 0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 0 0 0 0
(七)总计16 0 0 0 0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 0 0 000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在公开时间上还不够及时,格式不够完全规范,范围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有待增加,与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围绕不足加以改进,在创新工作思路上下功夫,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时效,扩大公开范围,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