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好网信工作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现将12月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市30家政府网站,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但是存在个别网站需督促才更新信息,部分政府网站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如网站错别字,链接无法访问等。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对市直48个各类政务新媒体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对县级以下107个各类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网友找错情况。12月全市共受理国办转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2条,问题属实,已按照规定时限内全部回复办结。
二、近期工作要求
(一)继续坚持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建立健全检查制度,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水平。
(二)切实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后发,特别是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要定期检查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栏目,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三)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的监督管理,按照“先备案、后开设”原则开设政务新媒体;对长期不更新、确实无力维护的,坚决注销;对受众少、传播效果差的,做好整合清理。及时准确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更新账号信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内容发布的主题策划、重点推广,提升政务新媒体政务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水平。
(四)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填报。请各县(市)区、各部门1月14日前在完成年报送工作。市政府办将对网站年报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