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2022年)
发布日期:2022-02-15



目 录

第一部分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1. 主要职责

    拟定我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风险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朝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协助做好全市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来信来访、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工作;做好退役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担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管理服务工作;过往部队及入伍新兵、退伍老兵、支前民兵提供饮食服务工作;烈士陵园日常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局本级: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下属事业单位:朝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13370千元,本年收入合计13370千元。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9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千元,住房保障支出392千元

    二、关于2022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用经费为1152千元,其中:办公180千元、水费17千元、电费 47千元、取暖费455千元、差旅89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千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24千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千元

    三、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5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千元。

    五.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2月15日,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台,朝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实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7个,涉及资金6080千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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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