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发〔2022〕13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朝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朝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为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更高水平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健身和健康的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结合朝阳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运动辽宁、活力朝阳”为主线,聚焦体育强市目标,推动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地方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促进朝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均衡化、融合化和智慧化发展。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场地设施便利化条件进一步提高,群众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彩,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市每千人常驻人口中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名。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科学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盘活城市边角地、空闲土地,利用好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锅炉房、厂房等现有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求,优先建设贴近社区群众、学校、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球类场地等健身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田径场、球类场地不少于18个,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30公里。更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不少于400套,补齐乡村全民健身场地和器材短板。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硬件设施,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支持公共体育场馆配置应急急救设备,加强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更新、维修与管理。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集赛事活动、全民健身、休闲娱乐、餐饮住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场馆综合体。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完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组织管理作用,各县(市)区应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总会,鼓励乡镇(街道)文化站成立体育健身组织机构。培育建设单项、行业体育协会,重点加强基层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建设, 每个行政村(社区)活动站点至少达到2个以上,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运动项目培训、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服务。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开展朝阳市万人徒步、龙舟大赛、凤凰山山地车挑战赛等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以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节为载体,引导和支持各县(市)区每年开展各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150场以上,参与人数超140万人次。

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和纪念日等时机,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大型主题活动。结合开展“我要上省运”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开展社区运动会、县域足球联赛、城市业余篮球联赛等活动,利用朝阳传统优势项目和资源,重点打造重竞技体育名城。支持各地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毽球等群众性赛事活动。鼓励行政村(社区)开展家庭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每个县(市)区每年组织群众性赛事活动不少于20场次。

    鼓励各地区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品牌体育活动,推动“一县一品”体育名城创建工作。继续做大做优喀左龙源湖环湖自行车赛,北票大黑山登山节等赛事活动,推进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建设。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质量。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等工作常态化。大力推广线上体育科普活动,利用智慧城市建设平台,开展“云”讲座,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及时发布全民健身科学行动指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健身适合度和安全性。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完善注册登记制度,扩大队伍规模,提升指导服务效率和科学健身服务水平。鼓励体育明星、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参与开展志愿服务,推出“冠军进社区、进校园”等全民健身服务项目,培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

到2025年,各县(市)区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和健身指导中心均达到1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培训人数不低于120人次。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工业信息化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民健身均衡发展。

1.加强乡村全民健身供给。推动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依据政策加强农村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在场地设施配备、健身组织发展、赛事活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农村全民健身服务质量,缩小城乡差距。依托乡村振兴工程,加强乡村体育设施建设,扩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宣传健康运动生活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到2025年,实现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保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人以上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关注重点人群服务供给。各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健身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根据老年人健身需求特点,推进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发挥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的作用,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每年组织老年人参加的健身赛事活动5次以上。倡导“残健同行”理念,每年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和趣味体验活动2次以上,完善无障碍公共健身设施。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总工会、残联、妇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项目服务供给。加强对“三大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积极推动“三大球”社会化发展。以学校为基础,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基础人才培养,支持建立更多“三大球”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做好以“城市联赛”为龙头,以“青少年U系列”赛事为基础的品牌赛事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组建“三大球”队伍,开展“三大球”赛事活动,县(市)区每年组织开展“三大球”赛事活动5次以上。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型多样、简易便民的“三大球”场地,营造全民参与“三大球”的良好氛围。

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推进冰雪运动社会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实施室内外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冰雪运动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冰雪培训和赛事活动,推动冰雪运动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局、水务局、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完善体育与教育深度融合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动机制,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实现体育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赛事共办,体教部门共同主办以中专生、中学生为主的市级青少年竞技体育系列赛事4次以上,推进学生赛事和青少年赛事融合;推动特色共建,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联合开展体育特长生招生培养工作,优化拓展运动项目,全面建立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队伍,开展“一校一品”和“一校多品”的特色项目训练,畅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渠道;强化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市县体校教练员优势资源,选派优秀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进行指导和培训,形成业余训练梯队化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格局。建立场馆共享共用机制,公共体育场馆为中小学赛事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面向社会有序开放。

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配合“双减”政策,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基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在公园、社区等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锻炼的体育设施,推动幼儿体育游戏活动开展。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体卫融合。坚持大健康理念,探索体卫融合新路径。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动,发挥我市运动医学、运动康复等专业人才的作用,推动全民健身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发挥社区力量,面向社区开展健康理念宣传,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运动损伤治疗康复门诊。每年组织体育卫生科研人员进社区3-4次,推广科学健身、防止运动损伤和常见慢性病的运动预防和运动治疗方法,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建立居民健康信息档案,开据健康运动处方,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活动。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体旅融合。依托全市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城乡生态环境良好等优势,以创建文明城市,融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为契机,突出体育文化旅游牵动战略,与《朝阳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相衔接,充分发挥体育健身的综合效应,引导全民健身与旅游、体育康养、体育休闲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产业融入经济大循环。打造体育精品线路、市级体育休闲小镇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体育服务集聚区,带动体育消费。发挥我市林、田、湖、草、山地、荒坡等自然资源优势,每年组织开展赛车、山地车、登山、露营等户外活动3次以上,丰富旅游产品的服务和供给。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全民健身智慧发展。

1.推动科技赋能全民健身服务。依托“数字朝阳”建设,构建我市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社会组织、赛事活动、国民体质监测等管理数据纳入统一平台,促进平台数据开放共享,为政府决策、完善政策、供给服务提供精准依据,推动全民健身的信息化、科学化、精准化服务效能。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智能化+科学健身”服务。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全民健身电子地图、线上健身咨询、线上运动项目培训、线上体育赛事等服务。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和室外智慧健身房2个以上,积极推进智慧健身路径、体育公园、体育场馆建设,提高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网络化、智慧化服务水平,通过数字化升级建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服务体系。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 加强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县(市)区每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公益讲座10场次以上,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不断增强健身意识,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挖掘、保护和传承民间体育项目,拓展宣传推广体育文化传播方式和途径,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全民健身节、运动会、体育展示等形式,组织开展高水平群众赛事活动,发挥品牌赛事、体育明星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牵头,市委统战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健身休闲市场。

以大型体育赛事表演、群众体育活动、户外运动等为重点,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培训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消费升级。积极培育有影响、有特色的生态休闲和运动健身相结合的旅游景点和健身基地,带动高端消费。以燕都新区体育公园、市体育场健身广场为依托,打造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基地;以凤凰山外环路、喀左龙源湖为依托,打造自行车运动基地;以凌源青龙河、燕山湖为依托,打造越野车、户外露营基地;以庙子沟滑雪场、大凌河人工湖为依托,打造冰上、雪上、龙舟项目基地;以凌源热水汤、北票大黑山温泉为依托,打造体育康健基地;以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为依托,打造体育旅游、生态观光、文化遗产观光基地。通过各类健身休闲活动,增强健身休闲消费黏性,促进体育产业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旅游“后备箱”工程。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各级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融合发展。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配套出台《朝阳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体育用地需求。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

(三)强化安全保障。对各类体育场馆、健身设施加强安全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的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实施成效评估。建立全民健身监管与评价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各县(市)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状况的评估与考核工作,对群众健身满意度、向社会购买健身服务等进行测评。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和终期评估。

 

附件:朝阳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附件

朝阳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将朝阳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  琚慧敏  副市长

副主任  张丽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辉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工商联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

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毛翯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民健身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组织制定和协调实施全民健身工作规划和计划,督促检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指导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体育行政部门部署的全民健身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