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乡振发〔2022〕6 号 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县(市)区乡村振兴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8


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关于建设县(市)区乡村振兴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已征求完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

          朝阳市乡村振兴局

中共朝阳市委党校

            朝阳市教育局

朝阳市财政局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


关于建设县(市)区乡村振兴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


 

脱贫攻坚以来,全市形成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带动效果好、示范作用强的特色产业和人居环境整治、文化旅游等方面典型。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培养乡村振兴实用人才,我市在全省率先筹建乡村振兴学校,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校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部署,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和治理经验突出的县、乡、村典型打造成乡村振兴培训基地。以培训基地为载体,以促进乡村振兴人才能力提升和素质提高为导向,建设乡村振兴学校。突出实践性,将学习培训现场放到项目所在地,设在产业链上,构建集示范带动、产教融合、理论研究、实践指导和人才培养等于一体的培训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起到基础服务和长效支撑作用。

二、建校目标

乡村振兴学校建设已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创新案例。围绕如何抓好农民培训,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学校建设,突出制度创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市级成立推进乡村振兴学校工作领导机构;每个县(市)区建设1所乡村振兴学校,共建7所。学校下设学堂、学堂下设学点。学校、学堂、学点分别以县、乡、村三级培训基地为载体建设。2023—2025年,学校实现进一步拓展。学校(包含学堂、学点)要涵盖乡村振兴各个领域,纳百家之长,将各行各业典型打造为培训基地。以培训基地为主要载体开展乡村振兴领域各级各类培训,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过渡期内从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全面发展,更好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三、建校步骤

(一)筹建阶段(2022年—2025年分期分批建设)

乡村振兴学校以“实干、实用、实效”为办学理念,做到“五有”“三化”:有领导机构、有师资团队、有办公场地、有培训基地、有培训管理制度;课程内容本土化、管理规范化、师资来源多元化。

1. 有领导机构

市级成立朝阳市推进乡村振兴学校工作领导机构。由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为成员单位。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指导学校日常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负责领域内相关政策落实,推选培训教师,指导县(市)区打造培训基地并培训乡村振兴人才。

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学校领导机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任校长,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任副校长,学校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教学设计、开展培训、学员管理、运行保障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相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的培训业务,统一通过乡村振兴学校开展。学堂、学点负责人各地结合实际酌情确定。

2.有师资团队

各县(市)区按“志愿+适当补助”的方式,可邀请党校、相关行业专家、部门领导和培训基地主要负责人、专家,担任乡村振兴学校培训教师,并建立师资人才库。为邀请的教师授予特邀证书,并纳入年度评先选优范围。市级建立市级师资人才库,可为各县(市)区选派培训授课教师。

3.有办公场地

乡村振兴学校、学堂、学点均要有满足开展日常工作和理论培训交流活动的固定办公场所,可选择有条件的培训基地或特色乡镇、典型村。学校办公场所挂“XX县(市)区乡村振兴学校”牌子。学堂、学点挂“XX县(市)区XX乡(镇)乡村振兴(XX专业,例如:设施农业)学堂”“XX县(市)区XX乡(镇)XX(村)乡村振兴(XX专业,例如:设施农业)学点”牌子。配备必要的办公、培训设备(桌椅、投影仪等)。学校人员组织架构、人员职责、相关工作制度等均上墙。

4.有培训基地

为给县、乡、村各级都提供可学习借鉴的样板,培训基地作为乡村振兴学校(学堂、学点)的载体,按照“县级基地侧重全面振兴、乡级基地侧重主导产业、村级基地侧重具体项目”原则,分县、乡、村三级分别打造,实现面上展开、线上拉动、点上落地。通过培训基地开展现场培训。

围绕全面振兴打造县级培训基地。2022年,计划打造7个县级培训基地典型。围绕全面振兴,在县域内选择主业突出,示范作用强,发展前景好的特色典型,打造成培训基地。过渡期内分期分批打造,最终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1个以上拿的出、立得住、有特色的典型作为县级培训基地,扩大我市乡村振兴学校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围绕主导产业打造乡级培训基地。2022年,计划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以上乡镇级培训基地。要求结合“一乡一业”,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村屯环境卫生整治、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成效明显。过渡期内分期分批打造,最终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批乡镇特色鲜明、成效突出,扩大培训基地的带动作用和辐射范围。

围绕具体项目打造村级培训基地。2022年,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以上村级培训基地,要求结合“一村一品”,突出有特色、有实效。过渡期内分期分批打造,最终实现每个乡镇都有1个行政村特色鲜明、成效突出。

5.有培训管理制度

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合理制定培训工作管理制度。特别是按照序时进度,围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村屯环境卫生整治、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突出特色内容,科学设置培训大纲,促使教学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确保课程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按照每半天培训为2课时计算,县级学校培训每年不少于40课时,乡级学堂和村级学点培训每年各不少于20课时。可根据需要,适当开展政治理论课。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学校建成后,将学校建设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乡村振兴局。暂不具备建设学校条件的县(市)区可先建学堂,作为学校的重要基础,成熟后可升级为学校。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实地查验。经实地查验后,市里予以挂牌。乡村振兴学堂和学点由县级组织、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共同研究同意后,由县(市)区自行挂牌。每年对乡村振兴学校(含学堂、学点)进行复核,失去典型示范作用的予以撤牌或降级为学堂、学点。对利用率高、效果好的授予“乡村振兴优秀培训学校(学堂、学点)”,学堂可升级为学校、学点可升级为学堂。

(二)学校运行阶段(2022年至2025年)

每一个年度为一个学期,从2022年至2025年共开设四个学期。

1.学期安排。每年年底,需制定出下学期课程表,配备相应的师资力量,经学校领导机构讨论通过并报市推进乡村振兴学校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备案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落实。2022年11月底前,各学校至少开展1次乡级乡村振兴学堂培训和1次村级乡村振兴学点培训。

2.学员培养。

学员主体范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致富能手、驻村干部、乡村干部、退役军人、乡村青年及其他农村群众等。

学员培训方式:一是讲授理论课程。二是参观培训基地。三是开展实践实操活动。四是开展线上网络教学。搜集典型案例视频,开展线上典型视频学习并研讨。可与互联网合作,搜集典型案例视频,通过新媒体等有关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在网上开辟专栏,刊登典型案例。

每学期都要为学员发放结业证书(证书样式各县自定),同时评选优秀学员,并从优秀学员中培养乡村振兴培训教师,既培养本地乡士人才又壮大学校师资力量,让学员在实际的生产工作中,就近就地教授身边的干部群众。按相关行业规定为学员发放适当补助。

3.总结宣传。对学校运行过程中的亮点、成效、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扩大宣传,打造我市乡村振兴学校品牌效应,同时也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各学校要认真搜集、积累典型案例,筛选优秀案例建立优秀案例库。市推进乡村振兴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各学校征集素材,筹建市级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库。

四、工作保障

1.资金支持。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按照各自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学校建设和运行情况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市里也结合各县(市)区工作实际给予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培训教学配套设备及实训相关费用支出、培训费用支出、教师讲课补助及学校管理人员补助费用支出。教育部门种植养殖培训、科技部门涉农培训、人社部门创业培训、自然资源部门果木培训、农业农村部门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会家政培训、妇联农业技术培训、残联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培训补助资金也对乡村振兴学校予以支持。

2.考核评价。各县(市)区要细化学校的创建和运行工作措施,出台工作细则,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各项补贴资金支出要符合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安全高效。将乡村振兴学校建设和开展培训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存在工作不利,推进缓慢,没有成效等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朝阳市推进乡村振兴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朝阳市推进乡村振兴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市乡村振兴学校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朝阳市推进乡村振兴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为:

组  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宁国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干部 宋臻

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刘力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韩玉波

成员: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乡村振兴学校建设、运行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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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