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办发〔2022〕47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材料前置审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系统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材料前置审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系统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材料前置审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提高市政府系统提交市委常委会议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议题内容范围

(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议题。

(二)按照市委常委会议要求,市政府系统党组(党委)向市委常委会议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市委办公室通知市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向市委常委会议提交讨论和决定的临时性议题。

二、议题材料准备

(一)对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提交部门应当事先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应当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要时应当举行听证;对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等方面风险的重大事项,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二)对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且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事项,提交部门应当事先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对各部门意见不一致,经反复协调仍有重要分歧,但确需市委常委会立即作出决定的事项,提交部门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并附上其他部门的意见一并供市委常委会决策参考。

(三)对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提交部门应当认真撰写汇报材料或者说明,汇报材料应当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若汇报内容篇幅过长需准备简短的汇报提纲,后附详细附件。汇报材料正文一般包括:背景情况、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请研究事项等内容;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的汇报材料正文应包括:上级精神、我市贯彻意见、提请研究事项等内容。

三、议题审核落实

(一)议题材料由主办部门起草,市政府分管领导先行审核,特别重大的应当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议。

(二)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分管领导应当加强对承办部门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承办部门应当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认真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委作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