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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门前五包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09

现就《朝阳市门前五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规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理念,全国各地在文明城市创建中,通过“门前五包”责任制加快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朝阳市在2007年发布实施了《朝阳市市区门前三包管理规定》,运行10多年来,对城市容貌整洁有序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出现一些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问题,给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朝阳市门前五包管理规定》。

一是《规定》的实施是有效且必要的。

通过“门前五包”责任来规范和管理各类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能够有效提高其维护门前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维护城市卫生秩序和市容整洁、干净有序。

二是我市正在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市”,城市文明标准的提升和市民对城市管理水平要求的提高,需要对《规定》的适用范围、内容、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

全新定义。通过“门前五包”责任制这一社会综合治理措施,能够更好地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和长效机制。

三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我

市正在对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改革,目前,已将100余人的执法大队下沉到市区12个街道,并已完成工作对接。今后,街道执法大队将承担起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能。同时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变更为市城市管理局,需要将门前五包责任压实在属地,形成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二、《规定》的起草过程

《规定》于2021年9月由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督查科进行调研收集整理,并借鉴相关城市关于“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管理规定,形成了初稿。11月初,经局法规科进行多次修改后于11月1日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委托局法律顾问团队对《规定》进行审查。11月4日分别征求了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双塔区政府、龙城区政府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12月2日应市司法局要求召开了各沿街单位代表的座谈会,对《规定》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12月3日,分别征求了各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并对上述部分意见予以采纳。12月24日,在市司法局召开了专题推进会,研究《规定》的修改完善工作,2022年1月7日,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各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1月10日,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向各商户征求意见建议。1月13日,将《规定》的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司法局审核。

三、制定《规定》的主要依据

《规定》的制定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十二条,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明确门前五包的概念和范围。

门前五包是指门前五包责任单位依照本规定对门前五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秩序、绿化、美化和亮化承担日常维护责任,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美化、包亮化。门前五包责任单位是指临街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临街的露天市场、广场、停车场、体育场等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区以左右相临交接线为界,建筑红线(门前墙基)至道路边石范围内的平面、立面。

(二)明确管理部门和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是门前五包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对违反门前五包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双塔区、龙城区政府是门前五包工作组织指导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并实施门前五包工作。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细化门前五包管理内容并确立奖惩机制。

《规定》第五条对门前五包管理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减少责任单位非法定责任,强化保持和维护的责任。为了加强对责任单位的引导、教育和警示,增强和提高守法意识,《规定》第八、九、十条对奖惩机制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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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