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朝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 违法堆存处置问题任务” 朝阳市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09


一、整改任务

朝阳市自2008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运以来,一直未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应于2019年9月前建成的朝阳市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至督察进驻时仅处于用地动迁和场地平整阶段。建成区三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40余万吨含水率80%的污泥长期堆存于两处临时堆场,未经任何部门审批,也未采取有效“三防”措施,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

现存污泥及新产生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6月底,完成存量污泥处置措施技术论证,采用“原位固化+异地填埋”的技术路线处置污泥;2021年7月底,完成存量污泥处置项目可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2021年8月,中标方开始施工;2022年年底,完成40万吨污泥处置任务。

(二)2021年8月底,完成喀左丛元号水泥公司和凌源市富源矿业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项目建设工作,分别形成200吨/日生活污泥处置能力并投入使用。

(三)燕山湖电厂开展掺烧实验,形成200吨/日生活污泥处置能力,作为生活污泥处置备用项目,2022年年底投入使用。

(四)在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建设3套脱水设备,使新产生污泥含水率降低到60%以下,在前两者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置时,实施污泥无害化填埋。2021年8月底前,完成朝阳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脱水设备的安装调试;2021年9月上旬,完成朝阳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什家河污水处理厂、朝阳海里源地水务有限公司2家污水处理厂脱水设备的安装调试。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经组织专家论证、比对筛选,存量污泥决定采取原地固化+异地填埋的工艺进行处置,经招标确定北京高能科技时代环保公司进行处置,并选定朝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2021年8月8日,存量污泥处置工作正式开始施工,10月31日完成原位固化约40万吨,11月19日开始运输填埋。截止2022年3月12日共计运输、填埋存量污泥+固化剂392048.84吨。8月30日,朝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泥填埋区完成专区封场工作。

(二)2021年6月,启动喀左丛元号水泥厂、凌源富源矿业水泥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8月底投入使用,达到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均为200吨/日。朝阳市4家污水处理厂新产生的含水率80%污泥运往上述2家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2021年12月,燕山湖电厂启动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形成200吨/日生活污泥处置能力,2022年9月25日完工,9月28日投入使用。目前,全市4家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将不再外运,在本地实现日产日清。

(四)2021年8月,在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建成3套污泥深度脱水设备,使新产生污泥含水率降低到60%以下,在喀左、凌源两家水泥厂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处置时,将含水率60%的饼状生活污泥运往燕山湖发电厂进行无害化掺烧处置,含水率60%的散状污泥运往朝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厂进行改性填埋。同时,建立了污泥智能监管平台,对污泥的生产、运输、贮存、处置全程信息记录,对相关数据进行自动采集,自动分析,自动研判并通过监管平台进行展示和预警报警。实现可追溯、可问责、可预防、底数清、问题明的科学管理能力。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7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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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