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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市防指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02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有关规定,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组综合研判,市防指决定:

一、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1.凌源市东城街道鑫泰社区河畔花园小区19号楼一单元;

2.凌源市三十家子镇龙源社区鑫城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

3.凌源市三十家子镇龙源社区鑫阳小区3号楼;

4.双塔区前进街道丰泽园14号楼2单元;

5.双塔区燕北街道鑫海花园1号2单元;

6.双塔区红旗街道黄河花园74号楼1单元;

7.双塔区凌河街道君廷大型锻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龙城区西双版纳和平世家小区13号楼4单元;

9.龙城区万商国际小区A区I号楼1单元。

二、风险区调整后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措施。

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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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V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