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市乡村振兴学校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朝财指农〔2022〕126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朝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申请》(朝乡振发〔2022〕9号)和朝阳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市级衔接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的批复》(朝乡村振兴发〔2022〕3号)文件,结合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220万元,专项用于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学校建设和运行等(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朝阳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政办发〔2022〕31号)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资金实施全过程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等相关工作。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资金来源:年初预算一市财力

支付方式:实拨

附件:2022年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学校项目资金分配表

 

朝阳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朝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