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4-03-12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朝阳市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安全保卫、内部审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因公出国(境)团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系统的党群工作;负责商务系统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教育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扶贫工作。 

(三)自贸区政策推广科(政策法规科)。负责自由贸易示范区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内外贸相关制度,负责全市商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商务行业相关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四)园区建设服务科(招商引资科)。负责组织我市国内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并实施考核;负责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收集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推介合作项目和伙伴;研究所负责地区投资流向和动态;组织、协调我市在国内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工作。负责全市国际电子商务和网上招商、信息招商工作;负责朝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晋升的审核上报工作以及与省商务厅的沟通协调;承担全市重点服务业集聚区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工作职责。  

(五)对外开放科。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工作和对境外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收集和发布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信息,推介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研究境外国家和地区投资流向和动态;组织、协调我市在境外国家和地区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省、市在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境外招商引资活动中的日语、韩语、英语等翻译工作。负责对外经援、境外投资、技术合作及海外资源并购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劳务输出管理;负责全市利用外资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和装备制造国际产能合作工作;协调和管理境外企业驻朝阳经贸办事机构。 负责全市招商项目储备库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全市项目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负责建立完善项目信息资源库;负责朝阳招商项目网站的信息发布及维护。  

(六)电子商务科(流通业发展科)。承担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指标和国内电商消费指标任务;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电子商务监测、分析、评价体系,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负责电子商务产业扶贫工作。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对划给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职权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按规定承担汽车品牌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及老旧汽车更新管理工作。  

(七)商贸运行指导科。承担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经济指标任务,负责内贸综合工作,组织对内贸行业发展的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度;监测分析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务系统的环境保护工作;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推进全市批发零售业发展,承担批发零售行业指导与管理工作,承担批发零售业经济指标任务。组织拟订促进市内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和商品现货市场发展。  

(八)市场信用建设科。负责推进全市餐饮住宿业发展,承担餐饮住宿行业指导与管理工作和经济指标任务;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商贸流通业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执法检查。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美容美发业,洗染业、人像摄影业、家庭服务业和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指导并扶持老字号企业发展。承担全市会展发展指标任务,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负责商贸领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  

(九)出口贸易指导科。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制定年度进出口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出口指标任务;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综合统计,分析全市外贸运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信息和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动外贸出口结构调整,推动新型贸易模式发展;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负责各项外贸促进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参加部分境内外展会;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划给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职权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十)进口贸易指导科。承担全市进口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全市进口工作任务指标。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开拓国际市场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对外贸易展销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境内外展会;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相关服务;推进实施出口品牌战略,组织品牌商品的对外宣传推介活动,提升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负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运行分析、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培育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相关工作。负责服务贸易工作,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出口品牌建设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指导服务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进出口安全审查、软件出口管理工作。  

(十一)外事科。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对外友好往来、涉外管理、友好城市工作;负责外宾接待和市级领导外事活动的具体事宜;承办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派遣交流团组事宜;参与处置全市涉外突发事件;负责全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审核、审批、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报送全市自行组织的因公出国护照和签证的代送取签“专办”工作。起草我市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市重大外事、涉外活动及翻译相关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我市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我市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驻我市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我市涉及香港、澳门有关事务。拟订我市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现代物流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现代物流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的工作建议;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全市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物流园区建设工作,指导各地编制物流园区和物流产业供应链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全市物流业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包装储备项目,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推进老企业合资合作和转型升级;负责指导建立物流行业协会,制定物流业信用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政策宣传、考察学习等活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向上争取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流业发展的推进和保障措施;负责物流业考核评价工作,制定物流业考核办法和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