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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01-17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切实保护我市生态环境,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排查、联动执法,广泛获取非法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有烟花爆竹生产历史的地区和掌握烟花爆竹生产技术人员进行系统摸排,着力消除管理上的盲点和空白;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厂房和闲置院落、养殖小区、蔬菜大棚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开展网上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重点是“快手”“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宣传销售烟花爆竹,特别是近期比较活跃的网上销售“加特林”烟花的行为;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线索,大力推动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从源头打击整治烟花爆竹隐患问题。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严查沿街兜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严防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点,认真落实储存安全各项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根溯源。在省际交界、高速路口、主要交通干道、城乡结合部等道路设置运输盘查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盘查,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和人员。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及时组织警力处置;对群众的举报线索,立即进行核查处置;对于不听劝解,抗拒管理等情节恶劣的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特别是在桥梁、阳台等禁止燃放的重点部位燃放“加特林”等烟花的,将从重处罚。全市公安机关将在限放时间开展不间断地巡逻查控,对于行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除了予以交通违章处罚外,将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主城区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各小区物业保安员及企事业单位保安,及时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听劝阻的,及时报警。同时,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政策等,营造良好氛围。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坚持全环节、全覆盖排查隐患,零容忍、零懈怠查处打击,高标准、严要求安全检查,切实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生态宜居、幸福文明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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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