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50条,“三燕普法”微信公众发布信息806余条,其中公开政务信息254余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件1件次,按照申请人要求以邮件形式寄送所申请的内容。

三是司法局信息管理。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进一步加强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新媒体运行安全、更新及时、信息权威。深化政策解读,今年对《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起草进行了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并做好新闻发布会和走进直播间的活动。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力配合市政府办推进市政府网站群升级改版工作。一是完善平台功能,按照司法局的职责和定位,认真梳理需求,及时修订《朝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修改完善了《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推进“三燕普法”微信公众号有序发展,拓展信息公开服务渠道。二是规范发布流程,落实“先审批、再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可靠性。三是加强平台监管,指定专人每日对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的可用性、健康性、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司法局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落实任务,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对单位涉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律师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人事信息、社区矫正、行政复议、法治政府建设、财务信息、普法宣传等有关信息及时予以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
 0 0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 0 0 0 0 00
(七)总计 0 0 0 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0 0 0 000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未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也是兼职负责,对相关政务公开的规定掌握不够深入。

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三是政务公开意识相对保守,因司法局涉密文件较多,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因怕泄密现象的发生,导致遇到文件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而不公开的事情时有发生 。

(二)改进措施

2023年,市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我局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我局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加强科室间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争取在新的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做好5.15政务公开日宣传工作。活动根据防疫工作整体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运用线下条幅、展板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公证、仲裁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行展示,线上运用短视频和动漫等形式对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信息、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行政复议等工作进行宣传解读。活动做到了明明白白公开政务,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使得百姓了解了司法行政部门的部门职能、相关业务的申请流程以及获取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途径,推动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朝阳市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涉及计划生育内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后续工作的函》《关于开展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函》,2022年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6次清理行动,经与起草部门、实施部门反复沟通研究,拟定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市政府规章1件、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2件、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74件。

三是以新闻发布会、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政府网站为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四是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