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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废弃矿山复绿三年行动
发布日期:2023-02-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全省废弃矿山复绿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我市对废弃矿山复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一年见成效、三年全覆盖”为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废弃矿山复绿任务。

据介绍,经县(市)区政府核查、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省自然资源厅最终敲定,我市形成了《朝阳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和《2023年矿山复绿工作方案》。全市三年总任务9.08万亩,2023年安排复绿计划1.68万亩,2024年全市安排复绿计划3.86万亩,2025年全市安排复绿计划3.54万亩。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成我市废弃矿山复绿任务,有效解决废弃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使矿区周边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废弃土地综合利用价值明显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环境质量逐步恢复。

矿山复绿三年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治理难度大,我市将突出抓好“六个重点”。一是强化市区周边废弃矿山生态治理,重点提升整体生态质量,针对受损生态功能开展地貌重塑和植被重建,改善矿区土壤环境,恢复生态条件。二是集中整治北方防沙带(朝阳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保护其生态屏障基本功能。三是优先治理集中连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提高整体治理效果及土地利用水平。四是系统修复县(市)城市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优先保障矿区及周边地区人民基本要求,降低继发性生态风险。五是全面修复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提升和保护国土空间生态和农田基本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严守生态底线。六是统筹兼顾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范围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修复,创新生态修复模式。

市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坚持工程标准和施工质量,高质量完成矿山复绿三年行动,确保建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精品工程、廉政工程。要提高设计标准,合理安排工程量,科学选择树种和苗木规格,设置适宜的造林密度,各级林业部门要提前介入参与项目设计,配合做好评审和验收。要做到“开春即开工、秋季见成效”,在保证成活率的前提下,确保4月份完成2022年项目植树复绿工作,11月底前完成2023年项目植树复绿工作,各地每年还要至少建设1个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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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