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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07


2022年,朝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阐释

全市上下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热潮,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法治书法展”“感悟党的二十大·奋进法治建设新征程”主题征文研讨等系列活动,全面展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及法治辽宁、法治朝阳建设成果,充分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中国建设的光辉伟业。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实现各领域各行业法治人员培训全覆盖;组建“党的二十大市委宣讲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在全市组织开展系列宣讲活动。

(二)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取得可喜成绩。北票市和朝阳县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以示范创建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精品、品牌意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全市示范创建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2.纵深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已实现10个精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任务,完成“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朝阳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已上线运行。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书记市长直通车制度,畅通企业群众诉求双向沟通渠道。制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促进朝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扎实推进“六抓六促”工程和评价指标体系任务落实。开展涉企案件评查,建立朝阳市执法监督专家人才库。出台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系列措施,成立朝阳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完善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程序。全面落实“净源”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在全社会公开征集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全力做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具体排查工作。制定《朝阳市涉企法治体检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组建34个公益律师服务团队,依托“万所联万会”活动,与市企业联合会等13家商(协)会对接,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70余次,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推动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三)坚持科学立法,不断提升立法质效

启动《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项目,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基层立法听证会,加强对意见建议的研究,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实效性,全面提升政府立法质量。征集2022-2026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5件。全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6次,对全市368件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74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扫清制度性障碍。

(四)严格决策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出台《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向各部门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事项法定、权责统一、程序规范的原则组织审查核实后,全部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中心城区供暖体制改革、中心城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工程、朝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3项内容纳入目录。目前,中心城区供暖体制改革工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已顺利完成,成为朝阳市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以来首个成功案例。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朝阳市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选优配强18名政府法律顾问。2022年,参与有关论证会议20余次,代理诉讼12件,为项目协议、行政合同、制度性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95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有效防控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完成220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公告,审查1076项涉企检查计划备案和179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186个执法部门8664名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考试。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关于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建立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出台《朝阳市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及考核标准,结合案卷评查、现场检查、问题自查等方式,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召开全市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压实责任,保证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2022年,在公安部评选的60个全国县级执法示范单位中,喀左县公安局位列其中,全省仅两个县级公安机关获此荣誉。

(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强化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确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和规范应急状态下社会动员和社会志愿者参与抢险救援的服务引导,加大志愿服务教育。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成具有跨地区、跨部门、覆盖全市的市级队伍体系。推动应急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筑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基层防线。更新自然灾害、群体性聚集事件等9部应急预案库,实现预案制定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实用化。持续开展警务合作机制洽谈,建立重大警情、维稳处置等工作联勤联动机制。以“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为目标,依法开展新冠病毒疫情精准防控,不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防控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及时发布依法处置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汇编疫情防控31种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明白纸,加大依法处置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制作疫情防控情景剧、微视频等,引导市民科学理性面对疫情。

(七)积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全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建立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指导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四级人民调解阵地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人民调解中心172个。建成“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588个,村(社区)覆盖率100%。建立“四所一庭”联动调解模式,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打造具有特色的调解工作品牌,鼓励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较高政治素质、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作为民间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

2.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一是制发《“八五”普法规划》《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责任分工方案》《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民法典宣传月方案》《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规范》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打造主流媒体的普法宣传阵地。在朝阳电视台开设《三燕普法》栏目,借助群众身边真实案例,通过法治新闻、以案说法、典型案例等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在朝阳广播电台开设《法治人生》栏目,为百姓解读宣传劳动保障、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生活常用法律法规;录制《民法典与您同行》普法栏目267期,在朝阳电视台连续播出,由律师全面解读,有效提高民法的普及受众面。大力开拓新媒体普法阵地,积极打造新媒体普法模式。全市创办新媒体普法微信公众号8个、普法微博8个、普法抖音号8个,受访量合计达到75万余人次,新媒体普法阵地已初具规模。三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宪法诵读、拍摄评剧、锣鼓群口、豫剧表演唱等形式扩大宪法宣传。通过凌河之夏、农民春晚等大型文化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深入打造“卜家大院”等普法品牌,为乡村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因素;将法治宣传融入到城市建设中,以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社区、乡村文化广场、公园绿地等为平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基地。全市已建成法治文化基地8处,村(社区)法治微广场190处,法治文化阵地的引领示范作用初步显现。

3.不断提升为民办实事水平。制发《2022年朝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持续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实施机场南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和长江路立交桥加固工程,提升改造背街小巷,让群众感受到出行的便利;提升改造原人民公园和北大街绿廊,新建口袋公园,让群众感受到休闲娱乐的便利;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渠道,全年接听热线8012次,现场答询506人次。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10件,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利;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支付限额,让群众感受到医疗的便利。朝阳市委、市政府勇担风险,开展深化供暖体制改革,取消转供热环节,主城区范围内转供热企业已全部接收,按供暖季规定的时间节点实现了集中、均衡供暖,“暖心工程”让冬天不冷。

4.平安朝阳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提升社会治安平。深入开展社会治理,组织召开全市社会治理工作会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各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市委确立了“1+2+5”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突出各领域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推进“道德银行”建设,有效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全市57个乡镇开展“道德银行”建设工作,村民道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2022年,喀左县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连续第二次获得全国平安建设最高奖项“长安杯”,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市)。

5.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全省首个出台地区改革实施方案的城市,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县两级实现行政复议职责集中统一行使。建立案件研判评议制度,成立朝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引入专家、律师、学者参与案件评议,构建公正、权威、高效的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全市全年受理复议案件518件,同比增长56%。

6.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出台《朝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召开现场工作会,明确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职责,确保“应出尽出”,推动“有案必出”。建立健全定期反馈通报、通报备案、培训及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督促被诉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跟踪了解出庭应诉情况。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探索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效果纳入监测评价范围。

(八)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更加规范透明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2年,我市承办省提案建议22件;市提案建议3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28件,政协委员提案190件,按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各分管领导狠抓落实。不断加强对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查督办,2022年共专项督查2次,催办4次,有效统筹办理工作整体进度。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举办“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朝阳日报》头版发表署名文章。50多家市政府部门、市直单位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线下“无接触”宣传活动。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组织11家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6家单位开展政务访谈7次,开展“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访谈活动23期。三是逐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00余条,收集整理各部门转送的主动公开类文件300余份,审核上传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信息2100余条。收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次。

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按照《朝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政务严重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依法解决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突出问题。起草《朝阳市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推进会议,印发《朝阳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改方案》,针对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4.强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服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案件办结率99%,群众满意率97%。朝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全国排名第七。

(九)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速推进

朝阳市城市大脑项目有序推进,加大“十四五”数字政府专项规划的编制力度,印发《朝阳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率先发布地市级数字政府领域专项规划。获得“2022中国领军智慧城市的评定结果”“2022中国领军智慧城市”称号。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有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一是注重强化顶层设计。不断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立足朝阳实际,出台《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对推进“十四五”时期朝阳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总体安排,并就方案制定和颁布实施情况向社会各界进行通报。二是注重领导带头推进。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对法治建设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三是注重法规制度建设。市司法局全程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各项议题讨论决策,有效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四是注重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全面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五是注重发挥考核督察效应。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2次,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办法和举措还不够多。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与当前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力量薄弱。行政机关负责法治工作和执法部门中法律专业、拥有相关法律教育背景或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的人员较少,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更是稀缺。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地区和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监督力度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依法决策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个别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还不够高,依法决策程序上缺少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等。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市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在更高站位上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专题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二)以更务实的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细落实。严格按照国家“一规划两纲要”及省方案要求,对照《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各项工作成势见效。

(三)以更有力的考核督察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保证法治政府工作在述职报告中所占比重。提高法治建设考核在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所占比重,科学制定法治建设各项考核指标,真正发挥好考核领方向、促工作、出实效的作用。做好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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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