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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15

2022年以来,凌源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约监督,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保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并将清理结果公示。

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查制度、集体讨论记录及存档制度。凡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统计审核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严禁未报送或审查未通过的单位开展涉企检查,进一步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本市3个律师事务所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单位,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切实提高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工作常态化机制,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流程,下发《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落实行政首长应诉工作责任。全年共收到被诉案件68件,涉案单位应诉23件。组织各类案件分析会、协调会20余起。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各执法部门全部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了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各执法部门对以上三项制度全部落到实处。全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69件,其中一般执法案件424件,简易程序案件345件。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市33个需要办理执法证件的执法单位进行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培训。精心组织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考试,全市1139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符合换发执法证件要求,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据《凌源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凌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结案35件,完成合同审查23份。其中,申请人撤销2件,驳回10件,撤回1件,确认违法1件,21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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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