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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惠企赋能八项行动 助力企业蓬勃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23     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自“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朝阳县共收集汇总各类企业问题104件,按照“应办尽办、好办快办”的原则,已办结42件,办结率达40.4%。该县紧紧围绕企业发展面临的各项需求,统筹各职能部门的惠企措施,开展“服务振兴惠企赋能”八项行动,建立起“一家企业,一名选派干部,一张政企连心卡,一套惠企政策,一个收集、解决、反馈问题机制”的“五个一”工作方法,打出了惠企服务“组合拳”,为域内企业蓬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强基固本”,开展党建助企行动。对新成立的两新组织党组织,按照2000元的标准拨付党建工作启动经费;鼓励创新党建工作举措,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两新党建示范点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推荐各级“两优一先”和“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时,优先从获得县级以上党内表彰荣誉或获评党建特色品牌的企业中产生;加强对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关爱帮扶力度。

围绕“帮扶救助”,开展群团关爱行动。针对企业发展目标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送技能进企业”活动,培育劳模工匠和职工创新工作室,扶持科技型企业建立省、市级职工技能提升平台,落实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强化维权帮扶,让企业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工会组织的温暖就在身边。

围绕“专业保障”,开展法律服务行动。深入开展涉企法律公益服务,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宣讲等“点单式”服务,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律师、企业家合作群和园区企业法律服务站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法律知识和经典案例解析培训,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围绕“减负增效”,开展税务支持行动。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所得税政策,实施至2024年底。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对重点群体人员创业就业,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限额一次扣减其当年应缴纳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满三年后不得重复享受)。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围绕“科技创新”,开展人才支撑行动。在全县人才引进招聘活动中,开设企业招聘专场。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对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按业绩贡献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围绕重点特色产业,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创建一批高水平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对运行成效突出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奖励。

围绕“金融服务”,开展银企对接行动。落实“一减免”优惠政策,减免企业各项金融收费。引导各银行机构延长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创新贷款质押方式和范围,向科技企业、就业保障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多种担保方式贷款,促进银企对接。同时提高单笔授信额度,企业最高5000万元、集团最高7500万元,房产、土地抵押率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

围绕“政策支持”,开展财务惠企行动。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优势,为中小企业搭建政府采购平台,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和采购包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适当减免收取中小企业的履约保证金。严格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组织域内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社会组织与非公企业结对共建,为企业提供低偿性、专业化财经服务。

围绕“用工需求”,开展稳岗就业行动。实施“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全年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70场次。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落实落细一次性扩岗补助、就业见习补贴等援企减负政策,大力实施“技能兴企”行动,全年培训各类技术工人不少于2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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