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发〔2023〕11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市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朝阳市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工作于20238月结束。本次评选的是202171日至2023630日期间及上届评奖未申报参评的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类成果。本次共评出获奖成果50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35项。本次评奖依据《朝阳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办法》(朝委办发[2005]44)和《朝阳市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实施细则》进行。本次参评成果涉及领域广,涵盖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多个学科,获奖成果基本反映了我市两年来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全貌和最新水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更好地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工作,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市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朝阳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服务,市政府决定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和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再接再厉,积极探索,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着力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不断形成更多具有朝阳特色的社科研究和社科普及成果,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为朝阳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效服务,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朝阳市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获奖名单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39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