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发〔2023〕15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23年度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中发202217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通知》(辽委发202314号)精神,按照《朝阳市关于落实辽宁省质量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朝质强20232号)的工作要求,鼓励和引导全市各行各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根据《朝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朝质强〔2022〕1号),市政府决定,授予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北票市宏发食品有限公司、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2023年市长质量奖金奖;朝阳飞马车辆设备股份公司、朝阳凌塔酿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天亿机械有限公司、辽宁新都黄金有限责任公司、科勒迪(辽宁)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北票电力电杆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2023年市长质量奖银奖;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施可丰新型肥料有限公司、建平县永乐食品厂、辽宁华锆新材料有限公司、朝阳明宇化工有限公司、辽宁一诺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凌源市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平慧营化工有限公司、辽宁鸿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23年市长质量奖铜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学习借鉴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推行卓越绩效,应用先进标准,培育知名品牌,打造竞争优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深化质量改革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新时代朝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力量。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3121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