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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5

2023年,朝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盯《辽宁省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各项指标任务,紧密结合《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和举措

(一)深入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一是启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筹备工作。市委编办围绕党政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对涉改11个重点部门开展专项调研,为做好涉改部门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及时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职权相关安排,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调整运用。三是对行政许可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对市县乡三级行政许可的服务对象类型、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承诺受理时限等实施要素进行统一,确保全市范围内要素一致、规范运行。四是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编制《朝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朝阳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组织各县(市)区同步调整清单并公示,确保全市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清单》提供中介服务。印发《全市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五是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坚决整治放权不到位、“推责式”放权等问题,加大向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赋权力度。六是优化“项目管家”服务。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一是编制新版政务服务目录。将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改造。完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网整体迁移至国产化XC云以及与市共享交换平台等6个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升级好差评、省市联办等功能。三是50个“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任务成功推进,本地归集电子证照种类83种。四是深化流程再造。全市开展“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找关系”行动,编制完成《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五是45项惠企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惠及市场主体3055户。六是健全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印发《2023年全市便民服务中心(站)运行情况考核评价方案》,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便民服务中心153家、便民服务站804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效。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坚持立法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二是完成《朝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朝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朝阳市乡村清洁条例》《朝阳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条例》(修订)4个立法项目审查,公开征集2024年度立法项目建议。三是坚持开门立法。召开座谈会、论证会30余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邀请社区乡村普通群众参与立法调研,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朝阳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使地方立法与基层需求精准对接。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为高质量发展扫清制度性障碍。

(四)有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落实《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朝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二是贯彻《朝阳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论证。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究机制。严格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五)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四清单一基准”制度,编制《朝阳市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汇编》。二是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38个、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117项。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调研督导,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探索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通过“你查我督”新型执法监督方式,确保执法规范有序进行,监督效果立竿见影。四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举办全市“互联网+监管”新系统培训班,全面提升全市监管部门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五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结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案件21件,收缴罚没款20万余元。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全年预案管理和演练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二是加强自然灾害风险源头预防管控与监测预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协调能力。三是持续推进灾害应急响应、救助工作。印发《朝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明确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恢复重建等相关救助标准。四是扎实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朝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一期)建设。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朝阳市防汛抢险应急救援联合演练,熟练使用各种防汛抢险器材设备,锻炼和提升队伍的防汛抢险能力。组织参加“辽宁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进一步提高队员应急救援知识储备。

(七)全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依据《辽宁省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标准(试行)》开展全市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二是印发《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聚焦诚信政府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问题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实现未结案件和未执行标的“双清零”工作目标。四是印发《朝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五是全面清理政府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定期通报化解进展情况,完善畅通投诉渠道,公开发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六是印发《关于转发辽宁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明确采购红线,规范采购行为。

(八)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率先在全省实现“一村一警务助理”全覆盖;二是大力推进“四所一庭”联动工作,依托“四所一庭”化解重大矛盾纠纷5000余件。三是健全完善四级矛盾调解中心,行业性调解组织应建尽建,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组建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聘请村级专兼职调解员1733名,实现1590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切实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四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建立行政复议工作站154个,受理案件437件,审结363件,纠错率37.74%。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32件,综合出庭应诉率97.31%。五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组建“朝阳市法治文化轻骑兵”普法宣传队伍,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期间,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80余场次。

加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制定《朝阳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按照国家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标准化;推广“免证办”、开展“就近办”、优化“掌上办”,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二是社会治理“一网统管”不断完善,通过城市大脑IOC总体态势、宏观经济、社会治理等10大主题应用,打造城市执法管理、政务服务监察等8个应用场景。三是加快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朝阳智慧城市建设实现从“0”到“1”的突破,取得一系列业内认可的建设成果。2023年数字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发展峰会暨中国政务热线40周年发展大会在沈阳召开,我市在全国政务热线质量A+评价体系测评中荣获二型城市第一名;“城市大脑”指挥中心上线运行。第二十五届中国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会在深圳举办,我市连续两年荣获“中国领军智慧城市”称号。

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完整体系。“五个纳入”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建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机制,实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两个“全覆盖”。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更加完备。出台《朝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汇编》等制度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发挥明显。在全省率先建立组织部门与法治部门述法评议反馈、考核结果反馈、法治工作通报等一系列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创新设立“书面述法+现场述法+民主测评+结果反馈+跟踪督办”述法模式,高标准、严要求推动述法工作。四是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扎实做好中央、省委两级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我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抓整改、抓落实,确保中央督察整改及省委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的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个别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识不到位,决策责任不明确,执行法定程序不够严格。二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还有提升空间。不同行政区划之间、部门之间真正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制度和技术障碍。如何更好的对海量、分散的政务大数据进行有效采集、分类、整理、存储、共享、应用还需要持续探索。三是行政执法与司法的高效衔接上仍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与司法沟通联络机制运行不够通畅,执法部门向司法部门主动移送违法案件的积极性、移送案件量还有待提升。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品牌不多,缺少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的特色亮点工作。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和朝阳“六个着力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朝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定期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一规划两纲要”要求,以持续改善法治环境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重点,对照《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各项工作成势见效。

(三)优化职责划分,努力构建权责清晰的政府治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政府的职能配置和事权范围,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基层力量。进一步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畅通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加速数字化转型,促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不断提升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水平。

(四)选树培育典型,以典型示范引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政府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带动法治朝阳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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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