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2-23 信息来源: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技局办事指南


 

序号

项目名称

办事依据

申请条件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责任人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1

朝阳市专利侵权纠纷调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七一号令《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十---二十一条

有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调解(根据案情需要进行口头审理)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1、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调解)请求书;2、请求人身份证(个人)或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复印件;3、有效专利证书复印件;4涉及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的需提供专利评价报告;5、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自立案到结案不超过3个月,案情需要可延期1个月

无收费

路艳春

市产权办公室

2816986

2

市级科技项目管理

《朝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朝政办发[2015]151号)

以项目申报通知文件要求为准

发布通知-申报受理—初审—项目复审—专家评审—项目审定—市长办公会议审定-立项公示—计划下达—中期检查—验收结题

1、朝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朝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证明项目技术情况的材料4、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上年度末财务报表6、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参考材料

以通知中规定时限为准

无收费

于文坤

市科技局计划财务科

2627521

3

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初审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1229日修订)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1号)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329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330)等国家科技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科发[2014]46号)

《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企[2007]530号)

以项目申报通知文件要求为准

网上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实地调研—汇总、汇报—局党委研究审议—推荐

1、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其他佐证性材料等

以国家、省规定时限要求为准

无收费

于文坤

市科技局计划财务科

2627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