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朝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12-31 00:00:00

(2019年12月30日政协朝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政协朝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朝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至9日在朝阳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政协朝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朝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选举;审议通过政协朝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朝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决议;审议通过政协朝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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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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