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 名称 | 设定依据 | 申请 条件 | 办理流程 | 办理材料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办理机构 | 办理 地点 | 联系电话 | 办理时间 |
1 | 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初审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12月29日修订)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1号)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329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330号)等国家科技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科发[2014]46号) 《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企[2007]530号) | 以项目申报通知文件要求为准 | 网上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实地调研—汇总、汇报—局党组研究审议—推荐 | 1、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书(2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 3、其他佐证性材料等(2份) | 以国家、省规定时限要求为准 | 无收费 |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燕都商务大厦B区0828 | 0421-2617976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
2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 外专发[2017]36号 | 以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 外专发[2017]36号中的申请条件为准 | 网上申请-网上预审-受理-审查-决定 | 以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中的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准(详见朝阳市科技局网站-政策法规-国家政策法规栏目) | 5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提交材料进行预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提交材料核验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 无收费 |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燕都商务大厦B区0828 | 0421-2617976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