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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政办发〔2020〕77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向乡(镇)街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向乡(镇)街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向乡(镇)街赋予经济社会
管理权限指导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便利群众办事,市政府决定向乡(镇)街赋权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乡(镇)街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使基层服务在保障群众上有更大作为,推动朝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将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县级管理权限于2020年10月底前依法依规赋予乡(镇)街,乡(镇)街要确保赋权事项认领到位、承接到位、办得好、有监督。

三、赋权原则

(一)应放尽放各赋权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部署,把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管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各赋权部门要对照《朝阳市向乡(镇)街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将事项赋权给乡(镇)街。

(二)应领尽领各乡(镇)街对县级统一赋权事项要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确不能认领的特殊事项需说明原因理由。

(三)分类赋权各县(市)区要结合乡(镇)街实际需要,实行“一乡(镇)街一目录”。原则上经济发达乡(镇)街和经济重点乡(镇)街应领尽领,一般乡(镇)街事项的认领,要结合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原则统筹把握。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组织事项认领承接各县(市)区政府尽快开展向乡(镇)街赋权工作,指导各乡(镇)街结合自身承接能力和管理服务需求,主动认领赋权事项。我市赋予乡(镇)街首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50项,各乡(镇)街原则上必须应领尽领,主动承接到位。对确因条件不具备无法承接或承接后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事项,需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牵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二)依法签订赋权协议县(市)区赋权部门与各乡(镇)街依法签订赋权协议书,明确赋权事项以及双方的权力、责任等内容,将赋权事项移交乡(镇)街办理。县(市)区赋权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精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三)切实保障赋权到位县(市)区赋权部门负责对赋权事项的培训指导,对乡(镇)街赋权承接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做好赋权事项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网络技术支持、业务账号设置、操作流程标准化等工作,做到包教包会,确保赋权事项有序衔接、平稳过度,实现本系统内赋权事项顺利移交乡(镇)街实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四)强化平台建设各县(市)区政府指导乡(镇)街加大投入,加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场所、设备、技术、人员等保障,提升业务承接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五)做好赋权事项清单公布各县(市)区政府确定向乡(镇)街赋权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把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简政放权的精神统一起来,提高认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真正使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县(市)区赋权部门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每个部门责任监督人员,保证赋权工作真实有效。

(三)强化监督问效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县(市)区、乡(镇)街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

 

附件:朝阳市向乡(镇)街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20年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