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本局编制了《朝阳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科技局的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的网站http://kjj.zgcy.gov.cn/)查阅《指南》。
朝阳市科技局办公室是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市科技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信息:主要包括科技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等;
2、公文法规:主要包括本市科技政策有关管理规定、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3、科技项目管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4、科技奖励评审: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颁布情况;
5、人事信息:干部任免信息,及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等。
6、其它与科技行政管理相关的事项。
具体信息目录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本局公开栏公开等形式。
(三)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详见《市科技局依申请公开信息暂行规定》。
(一) 受理申请的机构
朝阳市科技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421-2625634
传真号码:0421-2629374
电子邮箱:cyskjj@163.com
通信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燕都商务大厦8楼 邮政编码:122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发送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cyskjj@163.com。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下载或向我局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送交我局办公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1.市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市政府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明确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书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市政府办公室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