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好网信工作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现将4月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4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市32家政府网站,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网站,部分政府网站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如网站更新不及时、网站错别字,错链暗链等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对市直42个各类政务新媒体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对县级以下91个各类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政府信息报送情况。在信息报送系统中发现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存在时效性差,照抄照搬新闻媒体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章,内容不详实、量化数据少、段落不合理,缺少工作预公开信息等问题。
二、近期工作要求
(一)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自检自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对更新不及时、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合并或下线,避免出现空白栏目。要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值班读网,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杜绝出现严重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杜绝漏报、瞒报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大与第三方平台等相关方的协调力度,尽快完成已停止维护账号的注销工作;对新注册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按要求进行备案。
(三)继续整合规范政府网站。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抓住市政府网站群升级改造契机,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规划网站栏目,确保网站长久符合国家普查要求。网站上线、下线需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履行程序。
(四)认真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答复工作。“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已重新上线,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留言答复内容的审核把关,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五)加强政务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40条,每周不少于10条;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8条,每周不少于2条。每月各单位报送的信息采用率达到报送数量要求的60%。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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