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辽宁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及《朝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用权信息公开
1.配合市政府信息中心做好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建设,并及时更新发布部门权责清单及机构职能等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标准。
2.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公众列席决策会议制度。
3.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系统梳理部门制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公开并动态更新,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问题。
4.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5.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到位。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全面做好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现行有效文件目录及文件全文。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二、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6.强化重要政策解读。网站继续做好“六稳”“六保”专题专栏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
7.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市司法局以本局名义制发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文件,需要制作文件图解,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开。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务访谈、简明问答、H5、动漫动画等形式制作更加形象生动的解读材料,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各类解读材料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坚决杜绝简单摘抄文件。
8.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推进各类政府网站投诉咨询系统和非紧急类热线电话清理整合工作,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网上平台和司法局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9.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受理、办理、答复流程,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四、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10.加强工作指导。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要密切关注本局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11.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2 .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