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答复:关于对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1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3-09
市市场监管局:
近几年,儿童娱乐设施遍布室内娱乐场所、商场及景区,这些娱乐项目既丰富了孩子们的课外生活,又锻炼了身体,同时也能更好地促进亲子感情。可随之而来有关儿童娱乐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李岩代表提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针对儿童娱乐安全的法律法规这一建议,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是否可以建立健全针对儿童娱乐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如何建立健全儿童娱乐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市自2015年被赋予立法权,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和范围,“建立健全针对儿童娱乐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属于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范围。为了有针对性地加强和保障儿童娱乐安全,建议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部门制定有关文件或者相应的政策措施,规范管理儿童娱乐场所、设施和工作人员;二是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儿童娱乐市场,尤其是设施安全、场所卫生等方面的监管,加大检查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