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2]1号)、《朝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朝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根据工具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以下重点工作:
一、做好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加强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信息公开。围绕做强做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布三年行动方案,公开相关配套政策、工作动态、实绩成效等信息。助力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建设数字朝阳、智造强市。
2.配合做好加强推进“建设朝阳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信息公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加强涉及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推进局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公开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结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围绕政策背景、工作目标、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图表图解等政策解读形式。探索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开展决策草案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应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及时整改。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