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为主动公开
根据《辽宁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朝阳市司法局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等选任程序,决定选任周国峰、姜健2名同志为朝阳市市级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3年3月28日起至2027年8月14日止。
朝阳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