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办健身房是否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是否需要前置审批?
发布日期:2023-05-23
健身休闲活动属于一般事项,是不需要许可的。《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 住宅作为住所登记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居民区办健身房登记,从市场主体登记的角度来看是没有禁止性规定的。但现实中利用住宅作为健身场所登记,很难取得其他业主的同意。一旦登记后因噪音等问题引起纠纷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登记机关不建议此类登记。
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下简称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7条规定: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义务。通过上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的经营者义务。但要注意通过朋友圈等网络途径进行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不同于在平台购物,不要贸然尝试。